基金从业三色笔记考点第四章 证券投资基金的监管(7)
时间:2016-09-20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300次
知识点十七、公开募集基金的注册 1.注册制度 ( 1)对于公开募集基金,监管机构不再进行实质性审核,而只是进行合规性审查并注册。 ( 2)公开募集基金,包括向不特定对象募集资金、向特定对象募集资金累计超过 200 人,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基金注册的申请 注册公开募集基金应提交的文件: ①申请报告; ②基金合同草案; ③基金托管协议草案; ④招募说明书草案; ⑤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⑥证监会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3.基金注册的审查 证监会应当自受理公开募集基金的募集注册申请之日起 6 个月内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证监会的规定进行审查,做出注册或者不予注册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不予注册的,应当说明理由。
知识点十八、基金的发售条件 ①基金募集申请经注册后,方可发售基金份额。 ②基金份额的发售,由管理人或者其委托的基金销售机构办理。 ③管理人应当在基金份额发售的 3 日前公布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文件。这些文件应当真实、准确、完整。 ④对基金募集所进行的宣传推介活动,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等法律规定的公开披露基金信息禁止行为。 知识点十九、基金的募集期限 (责任编辑: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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