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考点精华汇总第4章(最新发布)
时间:2018-08-20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300次
第四章 增值税、消费税法律制度 【税法基本理念】 1、税基(计税依据):税法中规定的据以计算各种应征税款的依据或标准。 2、税源:税款的最终来源,是税收负担的最终归宿,它同征税对象有时是一致的,有时不是。税源的大小体现着纳税人的负担能力 3、税目:课税对象的具体化,反映具体的征税范围。 4、税率:计算税额的尺度,关系着国家的收入多少和纳税人的负担程度。税率的基本形式包括:比例税率、累进税率、定额税率。 5、税额=各种额×税率 (各种额:销售额、所得额) 【2018变化】 1、全新增加一节,即“税收法律制度概述”; 2、营改增内容和传统增值税内容合并为一节; 3、依据税收政策,调整部分知识点内容: (1)住宿业、建筑业和鉴证咨询业等行业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 (2)增值税的11%税率 (3)增值税的5%征收率 (4)农产品进项税额的抵扣 (5)超豪华小汽车加征零售环节消费税 【2017变化】 1、化妆品消费税的有关内容更新为高档化妆品消费税的相关内容。 第一节 税收法律制度概述 一、税收与税收法律关系 (一)税收与税法
(二)税收法律关系
二、税法要素
三、我国的税收管理体制与现行税种(略) 现阶段,我国税收征收管理机关有①国家税务局、②地方税务局和③海关。 第二节 增值税法律制度 一、 增值税纳税人 (一)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
(二)纳税人的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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