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初级会计资格-经济法基础考点精华汇总第3章(最新发布)
时间:2018-08-20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300次
| 第三章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2018调整】 1、调整个人银行账户分类管理; 2、新增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的有关规定; 3、新增第三方支付的开户要求; 4、精简汇兑,并调整国内信用证; 5、新增电子商业汇票的强制使用; 6、删除签章不符合规定的效力 【2017调整】 1、调整“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相关内容; 2、调整信用卡相关内容; 3、调整银行卡刷卡结算收费相关内容。 第一节 支付结算概述 一、概念 指单位、个人在社会经济活动中使用票据、银行卡和汇兑、托收承付、委托收款等结算方式进行货币给付及其资金清算的行为。 二、支付结算的工具 1、非现金支付工具:“三票一卡”——汇票、本票、支票和银行卡 2、结算方式:①汇兑 ②托收承付 ③委托收款 3、非现金支付工具体系:以票据和银行卡为主体,以电子支付为发展方向。 三、办理支付结算的原则 1、恪守信用,履约付款原则 2、谁的钱进谁的账,由谁支配原则 3、银行不垫款原则 【口诀】 【学习提示】课后请浏览具体内容P59 【真题再现-15判断】银行是办理支付结算业务的中介机构,应按照付款人的委托,将资金支付给付款人指定的收款人,或者按照收款人的委托,将归收款人所有的资金转账收入到收款人的账户中。( ) 【答案】√ 【解析】本题考查办理支付结算的原则——银行不垫款原则。 四、办理支付结算的基本要求 ★★ (一)格式要求:使用按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印制的票据凭证和结算凭证。 ↓ ↓ 无效 不予受理 【口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单位、个人和银行应当依规定开立、使用账户 (三)签章要求: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签章和其他记载事项应当真实,不得伪造、变造。 1、伪造(假冒)—— 变造(剪接、挖补、覆盖、涂改)—— 的记载事项 2、不得更改:收款人名称、出票金额、出票日期【口诀】 3、原记载人可以更改,更改时应当由原记载人在更改处签章证明。 4、单位、银行在票据上的签章和单位在结算凭证上的签章: 该单位、银行的盖章 + 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名或盖章 个人在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签章:个人本人的签名或盖章。 【对比】预留签章(P62) (1)存款人为单位: + (2)存款人为个人: 的签名or盖章 【真题再现-12单】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票据欺诈行为中,属于伪造票据的是( )。 A.假冒出票人在票据上签章 B.涂改票据号码 C.对票据金额进行挖补篡改 D.修改票据密押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查支付结算的基本要求。票据的伪造,是指无权限人假冒他人或虚构他人名义签章的行为,例如伪造出票签章、背书签章、承兑签章和保证签章等。变造票据的方法多是在合法票据的基础上,对票据加以剪接、挖补、覆盖、涂改,从而非法改变票据的记载事项。 【真题再现-14多】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变造票据的行为有( )。 A. 涂改出票金额 B. 假冒他人在票据上签章 C. 原记载人更改付款人名称并在更改处签章证明 D. 剪接票据非法改变票据记载事项 【答案】 AD 【解析】本题考查票据行为的更改、伪造、变造。 (四)填写要求:填写票据和结算凭证应当规范
【真题再现-11单】某票据的出票日期为“2011年3月15日”,其规范写法是( )。 A. 贰零壹壹年零叁月壹拾伍日 B. 贰零壹壹年叁月壹拾伍日 C. 贰零壹壹年零叁月拾伍日 D. 贰零壹壹年叁月拾伍日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出票日期的书写要求。 【学习提示】用逆向思维解决此题:从月入手,3——9无须变化;再试着涂改日,如果可以涂改的,则其书写不规范。 (责任编辑: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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