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基金从业《股权投资基金基础知识》考点精华讲义汇总:第五章(9)
时间:2017-11-08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300次
企业自由现金流(FCFF)=息税前利润(EBIT)-调整的所得税+折旧+摊销-营运资金的增加+长期经营性负债的增加-长期经营性资产的增加-资本性支出 企业自由现金流折现模型的估值公式为 ![]() 其中,EV为企业价值,FCFFt为第t期的企业自由现金流,n为详细预测期数,WACC为加权平均资本成本,TV为企业自由现金流的终值。 四、创业投资估值法 (一)创业投资估值法原理 如果股权投资基金拟投资的目标公司处于创业早期,利润和现金流均为负数,未来回报很高,但存在高度不确定性,此时,往往会用创业投资估值法。 创业投资估值法通过评估目标公司退出时的股权价值,再基于目标回报倍数或收益率,倒推出目标公司的当前价值。 (二)创业投资估值法的步骤 (1)估计目标公司在股权投资基金退出时的股权价值 (2)计算当前股权价值 (3)估计股权投资基金在退出时的要求持股比例 (4)估计股权稀释情况,计算投资时的持股比例 五、其他估值方法 (一)成本法 成本法包括账面价值法和重置成本法。 1.账面价值法 公司总资产减去总负债后的净值即为公司的账面价值。但是若要评估目标公司的真正价值,还必须对资产负债表的各个项目作出必要的调整。 在对目标公司的资产负债进行评估后,投资双方即可针对这些项目逐项协商,得出双方都可以接受的公司价值。 2.重置成本法 重置成本法是用待评估资产的完全重置成本(重置全价)减去其各种贬值后的差额作为该项资产价值的评估方法,完全重置成本是指在现时条件下重新购置一项全新状态的资产所需的全部成本。计算公式如下: 待评估资产价值=重置全价-综合贬值 或 待评估资产价值=重置全价X综合成新率 综合贬值包括有形损耗(物质的)和无形损耗(技术的)等。 重置成本法的主观因素较大,且历史成本与未来价值并无必然联系,主要作为一种辅助方法。 (二)清算价值法 清算包括破产清算和解散清算。假设企业破产或公司解散时,将企业拆分为可出售的几个业务或资产包,并分别估算这些业务或资产包的变现价值,加总后作为企业估值的参考标准。 清算价值法评估的步骤: (1)进行市场调查,收集与被评估资产或类似资产清算拍卖相关的价格资料。 (2)分析、验证价格资料的科学性和可靠性。 (3)逐项对比分析评估与参照物的差异及其程度,包括实物差异、市场条件、时间差异和区域差异等。 (4)根据差异程度及其他影响因素,估算被评估资产的价值,最后得出评估结果。 (5)根据市场调查计算出结果,对清算价格进行评估。 一般采用清算价值法估值时采用较低的折扣率。对股权投资基金而言,清算很难获得很好的投资回报,企业正常可持续经营情况下,不会采用清算价值法。 第四节 投资协议主要条款 考纲要求:(13个条款) 1、掌握估值条款和估值调整条款 2、掌握优先认购权条款 3、掌握第一拒绝权条款和随售权条款 4、掌握反摊薄条款 5、掌握保护性条款和董事会席位条款 6、掌握回售权条款和拖售权条款 7、掌握竞业禁止条款 8、掌握保密条款 9、掌握排他性条款 股权投资基金在完成初步尽职调查和项目立项后,启动正式尽职调查之前,一般会要求和目标公司签署一份投资框架协议。 投资框架协议有时也被称为投资条款清单、投资备忘录或投资意向书,通常情况下,除保密条款和排他性条款外,投资框架协议的内容并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但它却包含了该次投融资的主要条款,这些主要条款通常会作为后续谈判及合作的基础,并最终成为正式投资协议的一部分。 根据后续尽职调查和商业谈判情况,投融资相关主体也可以对前述主要条款进行适当的调整。 一、估值条款 在股权投资实践中,双方一般会在法律文本中列明目标公司的估值,以及估值的前提假设。估值条款是投资协议中最重要的条款之一,因为它直接影响着“谁控制公司”和“当公司被出售时,每个股东能够获得多少现金”这两个问题。 (责任编辑:admin)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