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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第八章讲义: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4)


【答案】ACD
【解析】(1)选项A: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2)选项B:在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期间(如妇女节、青年节),对参加社会活动或者单位组织庆祝活动和照常工作的职工,单位应支付工资报酬,但不支付加班工资;(3)选项C: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4)选项D:约定支付工资的日期遇节假日或者休息日的,工资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考点】试用期
1.试用期属于劳动合同约定条款,双方可以约定,也可以不约定试用期。
2.试用期的期限
(1)最多可以约定多长时间的试用期
适用情形 试用期期限
(1)合同期限<3个月
(2)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3)非全日制用工
不得约定
3个月≤合同期限<1年 ≤1个月
1年≤合同期限<3年 ≤2个月
(1)3年≤合同期限
(2)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6个月
 (2)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3)约定试用期的次数: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①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不管是用人单位解除还是劳动者解除,用人单位再次招用该劳动者时,不得再约定试用期;
  ②试用期结束后,不论是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还是劳动合同续订,用人单位不得与该劳动者再约定试用期;
  ③劳动合同终止后一段时间又招用该劳动者的,对该劳动者用人单位不得再约定试用期。
(4)法律责任
  用人单位违反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
  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3.试用期工资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试用期满后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例题·判断题】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2016年)
【答案】√
【例题·单选题】根据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了试用期的,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也不得低于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一定比例,该比例为(  )。(2016年)
A.50% B.60%
C.80% D.70%
【答案】C
【考点】服务期
1.约定服务期的条件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2.服务期的特征
如果劳动合同期满,但约定的服务期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服务期满,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3.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违约责任
  (1)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2)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
  (3)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4)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对劳动者培训出资,则无权要求劳动者按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同时,即使用人单位单方面声称已出资,但不能提供相应的支付凭证,则因其缺乏证据,也不能要求劳动者承担违约责任。
4.劳动合同解除与服务期违约金的支付

情形 是否支付违约金
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存在下列法定过错情形:
(1)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3)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兼职)
(4)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

【口诀】违章失职又兼职;欺胁乘危又犯罪
劳动者并无法定过错情形 ×
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存在下列法定过错情形: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6)在劳动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7)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
【口诀】劳保条件与报酬;规章违法又违规;欺胁乘危又免责
用人单位并无法定过错情形
【例题1·单选题】吴某受甲公司委派去德国参加技术培训,公司为此支付培训费用10万元。培训前双方签订协议,约定吴某自培训结束后5年内不得辞职,否则应支付违约金10万元。吴某培训完毕后在甲公司连续工作满2年时辞职。甲公司依法要求吴某支付的违约金数额最高为(  )。(2016年)
A.0 B.10万元
C.6万元 D.4万元
【答案】C
【解析】(1)约定的违约金(10万元)未超过公司支付的培训费用(10万元);(2)约定的服务期共计5年,已履行2年。因此,甲公司依法要求吴某支付的违约金最高额=10×(5-2)/5=6(万元)。
【考点】竞业限制
1.适用范围
  (1)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
  (2)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3)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竞业限制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工作,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2年。
【提示】注意区分“补偿金”和“违约金”:
 (1)竞业限制补偿金是劳动者“遵守”竞业限制义务时,用人单位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
(2)竞业限制违约金是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义务时,按照约定由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支付的赔偿金。
2.竞业限制补偿金
(1)竞业限制补偿金是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的经济补偿。
(2)竞业限制补偿金不能包含在工资中,只能在劳动关系结束(终止或解除)后,在竞业限制期内,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数额由双方约定。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