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第五章考点讲义 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最新教材(4)
时间:2017-12-24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300次
| 3.应纳税额的计算 (1)按次算,每次收入的确定规则: ①劳务报酬所得只有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 ②属于同一事项连续取得收入的,以1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2)应纳税额 ①应纳税所得额≤20000元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 ②应纳税所得额>20000元(加成征收)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3)应纳税所得额 ①每次收入额≤4000元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800 ②每次收入额≥4000元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1-20%) 【考点】稿酬所得 1.征税范围 (1)稿酬所得,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 (2)遗作稿酬 作者去世后,财产继承人取得的遗作稿酬,应当征收个人所得税。 (3)关于报纸、杂志、出版等单位职员在“本单位”刊物上发表作品的征税总结:
稿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并按应纳税额减征30%,即只征收70%的税额,其实际税率为14%。 3.应纳税额计算 (1)计税方法:按次计征 关于次的规定: 出版、加印算一次;再版算一次;连载算一次;分次支付合并计税。 (2)计税依据 ①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 ②每次收入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20% (3)计税公式 ①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 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800)×14%; ②每次收入超过4000元的 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1-20%)×14% 【考点】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1.征税范围 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所得。 【注意】“有形资产”的转让按“财产转让所得”征税;“无形资产”的转让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征税;土地使用权、股权例外。 作者将自己的文字作品“手稿原件或复印件”公开拍卖取得的所得,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计税。 个人取得特许权的“经济赔偿收入”,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计税。 编剧从电视剧的制作单位取得的“剧本使用费”,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计税。 2.税率:20% 3.应纳税额 (1)计算公式 ①每次收入额≤4000元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每次收入额-800)×20% ②每次收入额≥4000元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每次收入额×(1-20%)×20% (2)每次收入的确定 ①以一项特许权的一次许可使用所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②如果该次转让取得的收入是分笔支付的,则应将各笔收入相加为一次的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考点】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一)基本规定 1.征税范围 (1)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是指个人拥有债权、股权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2)免税的利息 ①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免税; ②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2.税率为20% 3.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每次收入额×20%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