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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证券业从业资格考试《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真题汇总(最新整理)(12)


参考解析: 题干所述罪责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只有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的从业人员,证券业协会、期货业协会或者证券期货监督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及单位。
第97题单选
收购人未按照《证券法》规定履行上市公司发出收购要约等义务的,可采取的措施有( )。
Ⅰ.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Ⅱ.对收购人处以10万元以上30万元元以下的罚款;
Ⅲ.收购人对其收购不得行使表决权;
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以3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
A.Ⅰ.Ⅱ、Ⅳ
B.Ⅰ.Ⅱ、Ⅲ、Ⅳ
C.Ⅲ、Ⅳ
D.Ⅰ.Ⅱ、Ⅲ
参考答案:A
参考解析: 根据《证券法》第213条的规定,收购人未按照本法规定履行上市公司收购的公告、发出收购要约等义务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在改正前,收购人对其收购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收购的股份不得行使表决权。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3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98题单选
非法集资在形式上表现为一种资本的运作过程,即以发行( )或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将不特定对象的资金集中起来,使他们成为形式上的投资者。
Ⅰ.股票;
Ⅱ.债券;
Ⅲ.投资基金证券;
Ⅳ.彩票。
A.Ⅰ.Ⅱ、Ⅲ
B.Ⅰ.Ⅱ、Ⅲ、Ⅳ
C.Ⅱ、Ⅲ、Ⅳ
D.Ⅰ.Ⅲ、Ⅳ
参考答案:B
参考解析: 非法集资在形式上表现为一种资本的运作过程,即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将不特定对象的资金集中起来,使他们成为形式上的投资者。
第99题单选
下列选项中,属于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犯罪侵犯客体的是( )。
Ⅰ.国家对证券市场的管理制度;
Ⅱ.股东的合法权益;
Ⅲ.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Ⅳ.公众的合法权益。
A.Ⅱ、Ⅲ、Ⅳ
B.Ⅰ.Ⅱ、Ⅲ
C.Ⅰ.Ⅱ、Ⅳ
D.Ⅰ.Ⅱ、Ⅲ、Ⅳ
参考答案:D
参考解析: 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犯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国家对证券市场的管理制度以及投资者(即股东、债权人和公众)的合法权益。
第100题单选
下列选项中,可以担任证券公司实际控制人的有( )。
Ⅰ.因故意犯罪被判处刑罚,距刑罚执行完毕已过4年;
Ⅱ.净资产为实收资本的60%;
Ⅲ.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Ⅳ.或有负债达到净资产的50%。
A.Ⅰ.Ⅱ
B.Ⅰ.Ⅳ
C.Ⅲ、Ⅳ
D.Ⅱ、Ⅲ
参考答案:A
参考解析: 根据《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10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成为持有证券公司5%以上股权的股东、实际控制人:①因故意犯罪被判处刑罚,刑罚执行完毕未逾3年;②净资产低于实收资本的50%,或者或有负债达到净资产的50%;③不能清偿到期债务;④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认定的其他情形。证券公司的其他股东应当符合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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