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注册会计师《税法》第三章同步强化练习题汇总(8)
时间:2017-05-13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300次
9.【答案】BD 【解析】金银首饰(含金基、银基合金首饰以及金、银和金基、银基合金的镶嵌首饰,但不含包金、包银、镀金、镀银首饰)、铂金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在零售环节纳税;其他贵重首饰和珠宝玉石在出厂环节纳税。 10.【答案】ACD 【解析】B选项中的小货车不属于消费税的征税范围,不涉及代收代缴消费税。 11.【答案】ACD 【解析】选项ACD均属于视同销售应征收消费税的项目;选项B属于生产必备环节,不缴纳消费税。 12.【答案】ACD 【解析】选项B:除葡萄酒之外的其他酒没有抵税规则。 13.【答案】AD 【解析】纳税人从葡萄酒生产企业购进、进口葡萄酒连续生产应税葡萄酒的,准予从葡萄酒消费税应纳税额中扣除所耗用应税葡萄酒已纳消费税税款。如本期消费税墟纳税额不足抵扣的,余额留待下期抵扣。 14.【答案】ABD 【解析】卷烟批发企业,总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地区的,由总机构申报纳税,C选项错误。ABD选项符合税法规定。 15【答案】ACD 【解析】受托方未按规定代收代缴消费税的,应由委托疗补税,受托方按征管法规定受到罚款处罚;委托方收回后直接销售的按销售额(不含增值税)补税,尚未销售或不能直接销售的才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补税。 16.【答案】BC 【解析】考核委托加工的计税和扣税规则。 乙企业委托加工代收代缴的消费税=(260+25)/(1-5%) X5%=15(万元)。 甲企业销售时应纳的消费税=350X5%-15X70%=7(万元)。 17.【答案】BCD 【解析】选项A:啤酒生产企业生产销售啤酒时收取的包装物押金不征收消费税。 18.【答案】ABD 【解析】选项ABD不能抵扣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税额的原因为:涂料和实木地板不属于同一个税目;零售环节纳税的金银首饰不得抵扣外购珠宝玉石的已纳税款;白酒不允许抵扣外购白酒的已纳消费税税额。 19.【答案】BD 【解析】选项A:纳税人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结算方式销售应税消费品的,其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书面合同未约定收款日期或无书面合同的,为发出应税消费品的当天;选项C:纳税人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其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提货的当天。 20.【答案】ABD 【解析】选项C:进口的应税消费品,由进口人或者其代理人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 21.【答案】ABD 【解析】进口应税消费品,由进口人或代理人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A选项错误。对自己不生产应税消费品,而只是购进后再销售应税消费品的工业企业,其销售的高档化妆品,凡不能构成最终消费品直接进入消费品市场,而需进一步生产加工的,应当征收消费税,同时允许扣除外购高档化妆品的已纳税款,B选项错误。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受托方在交货时已代收代缴消费税,委托方收回后以不高于受托方计税价格出售的,不再缴纳消费税,以高于受托方计税价格出售的,需要按照规定申报缴纳消费税,在计税时准予扣除受托方已代收代缴的消费税,D选项错误。 三、计算问答题 1.【答案及解析】 (1)本月甲企业向专卖店销售白酒应缴纳消费税=(200+50+20)÷(1+17%)X20%+20X2000X0.5÷100013=48.15(万元) 【提示】品牌使用费和包装物租金应作增值税价税分离并入销售额计算消费税。白酒采用复含计税的方法计算缴纳消费税。 (2)乙企业已代收代缴消费税=(10+1)÷(1-10%)X10%=1.22(万元) 【提示】药酒属于其他酒,消费税计算采用从价计税的方法。 (3)本月甲企业销售瓶装药酒应缴纳消费税=1800X100÷10000X10%=1.8(万元) 【提示】酒类产品连续加工再销售的,不得扣除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酒类产品已经缴纳过的消费税(葡萄酒除外)。 (4)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的消费税=18 X(1+14%)/(1-10%)X 10%=2.28(万元) (5)甲企业销售瓶装葡萄酒应纳的消费税=30X10%-2.28=0.72(万元)。 【提示】纳税人从葡萄酒生产企业购进、进口葡萄酒连续生产应税葡萄酒的,准予从葡萄酒消费税应纳税额中扣除所耗用应税葡萄酒已纳消费税税款。 2.【答案及解析】 (1)甲厂当月发生的增值税进项税 业务①外购上光漆的进项税额34万元 业务②委托加工的进项税额1.36万元 外购原木进项税额=42X13%+1.91X11%=5.67(万元) 这里的考点是收购免税农产品按13%规定扣除率计算抵扣进项税和运输费凭票抵扣进项税的规定。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