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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考点精华汇总第4章(最新发布)(14)


【答案】×
【解析】本题考查税率形式。
【学习提示】该题判断题其实就是上一题15年多选题的翻版。所以请请同学务必注意“一选项一世界”,把每一个选项当成一个知识点来进行解锁!!!
 
【真题再现-15单】2014年3月甲公司进口一批高档手表,海关审订的关税完税价格为100万元,缴纳关税30万元,已知高档手表消费税税率20%,甲公司当月进口高档手表应缴纳消费税税额的下列计算中,正确的是(  )
A. (100+30)×20%=26万元
B. (100+30)÷(1-20%)×20%=32.5万元
C. 100×20%=20万元
D. 100÷(1-20%)×20%=25万元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进口应税消费品的消费税税额计算。
 
(二)销售额和销售数量的确定 ★★★ P157
一般规则
 
1、从价计征:销售额=全部价款+价外费用
【注意】
  ⅰ、同一环节既征收消费税又征增值税的,两者的销售额相同除了【换股债】(下列“特殊情形”之3)
ⅱ、价外费用的具体内容必须掌握!(详见P157)
   【对比】增值税税额计算中的“价外费用”(P127)
ⅲ、销售额包括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税款:
应税消费品销售额=含增值税的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or征收率)
2、从量计征:销售数量
(1) 销售: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
(2)自产自用:为应税消费品的移送使用数量;
(3)委托加工:为纳税人收回的应税消费品数量;
(4)进口:为海关核定的应税消费品进口征税数量
3、复合计征:(卷烟、白酒)销售额+销售数量
(1)销售额:纳税人生产销售卷烟、白酒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2)销售数量:纳税人生产销售、进口、委托加工、自产自用卷烟、白酒的销售数量、海关核定数量、委托方收回数量和移送使用数量
特殊情形
P158
1、计税价格无正当理由明显偏低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
2、纳税人通过自设非独立核算门市部销售的自产应税消费品,应当按照门市部对外销售额或者销售数量征收消费税。
3、纳税人将应税消费品用于①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②投资入和③抵偿等方面的应税消费品,应当以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计算消费税。
【口诀】       
4、白酒生产企业向商业销售单位收取的“品牌使用费”应纳入销售额。
5、实行从价计征的随同出售的包装物,无论是否单独计价,均应并入销售额
【注意】包装物押金:
(1)非酒类:(同增值税处理)
(2)酒类(除啤酒、黄酒):均应并入销售额
6、以旧换新方式销售金银首饰,按实际收取的不含增值税的全部价款确定税基;金银首饰与其他产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应按销售额全额征收消费税
 
【解题参考】完成教材P160-161例题后,总结计算消费税税额“四步曲”:
 1、确定情形(征税环节+应税消费品):
(1)“XXX厂(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某年某月销售…”→生产销售
(2)“XXX新研制…,用于福利、馈赠、奖励…”→自产自用其他方面
(3)“XXX受托,XXX提供原材料…”→委托
(4)“XXX贸易公司,从国外进口…”→进口
 2、通过题目给定的税率确定方法:
(1)比例税率(大部分)→从价定率
   (2)定额税率(啤酒、黄酒、成品油)→从量定额
   (3)既有比例,又有定额(卷烟、白酒)→复合计征
 3、结合1、2确定公式
4、从量和复合,记得单位要统一!
(1)从量定额:X元/500克→X吨,X元×2000=X元/吨
(2)复合计征:从价(万元)+从量(元)
 
【真题再现-13单】甲酒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2年5月销售果木酒,取得不含增值税销售额10万元,同时收取包装物租金0.585万元、优质费2.34万元。已知果木酒消费税税率为10%,增值税税率为17%,甲酒厂当月销售果木酒应缴纳消费税税额的下列计算中,正确的是(  )。
A. (10+0.585+2.34)×10%=1.2925万元
B.(10+0.585)×10%=1.0585万元
C. [10+(0.585+2.34)÷(1+17%)]×10%=1.25万元
D. [10+0.585÷(1+17%)]×10%=1.05万元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消费税的计算。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构成销售额,但不包括增值税税款。本题中,包装物租金、优质费属于价外费用,需要转换为不含税的价款。
【解题提示】此题增值税的销项税额[10+(0.585+2.34)÷(1+17%)]×17%
【学习提示】该题中的相关知识点在上述历年年的多选题中再次出现!所以同学们对历年真题必须重复再重复,不必花时间做大量劣质的习题!请“一选项一世界”投入真题的“怀抱”吧!
 
【真题再现-14多】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应当并入白酒的销售额计征消费税的有(  )。
A. 优质费
B. 包装物的租金
C. 包装物的押金
D. 商标使用费(品牌使用费)
【答案】 ABCD
【解析】本题考查消费税中销售额的计算。
 
【真题再现-13单】某化妆品厂销售高档化妆品取得含税收入46.8万元,收取手续费1.5万元,另收取包装物押金1万元。已知,增值税税率为17%,消费税税率为30%。以下关于该化妆品厂本月应交消费税的计算中,正确的是(   )。
A.46.8×30%=14.04(万元)
B.46.8÷(1+17%)×30%=12(万元)
C.(46.8+1.5)÷(1+17%)×30%=12.38(万元)
D.(46.8+1.5+1)÷(1+17%)×30%=12.64(万元)
【答案】 C
【解析】本题考查消费税税额的计算。
【学习提示】此题增值税的销项税额是(46.8+1.5)÷(1+17%)×17%
 
【真题再现-16单】2015年3月,甲酒厂销售自产红酒,取得含增值税价款46.8万元,另收取包装物押金2.34万元、手续费1.17万元。已知红酒增值税税率为17%,消费税税率为10%。甲酒厂该笔业务应缴纳消费税税额的下列计算公式中,正确的是(  )。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