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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税环节 |
具体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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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生产应税消费品 |
(1)自产销售:纳税人销售时纳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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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自产自用 |
①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生产时不纳税 |
②用于其他方面的:于移送使用时纳税
【注意】“其他方面”:非应税消费品、在建工程、管理部门、非生产机构、提供劳务、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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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视同生产 |
工业企业以外的单位和个人的下列行为视为应税消费品的生产行为:
①将外购的消费税非应税产品以消费税应税产品对外销售的;
②将外购的消费税低税率应税产品以高税率应税产品对外销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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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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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方 |
受托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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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成条件 |
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 |
收取加工费和代垫部分辅助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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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情况 |
1、纳税人
2、委托个人加工或受托方没有代收代缴的:委托方收回后缴纳 |
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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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收代缴后的处理 |
1、以不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直接出售,不再缴纳消费税
2、以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出售的,需按照规定申报缴纳消费税,在计税时准予扣除受托方已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3、委托方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所纳税款准予按规定抵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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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进口应税消费品 |
报关进口当天,由海关代征
【注意】个人携带或邮寄进境的应税消费品的消费税,连同关税一并征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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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零售应税消费品 |
(1)金银铂钻:金银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铂金首饰
【注意】“视同零售行为” P150原理同“视同销售”行为 |
(2)超豪华小汽车 【18新增】
【注意】超豪华小汽车双环节征收:生产(进口)+零售(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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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批发销售卷烟 |
(1)给零售单位的,要再征一道5%的从价税 |
(2)烟草批发企业给其他烟草批发企业的,不缴纳消费税
(3)批发企业在计算应纳税额时不得扣除已含的生产环节消费税,即在批发环节加一道。
(4)兼营卷烟批发和零售业务的,应当分别核算;未分别核算的,按照全部销售额、销售数量计征批发环节消费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