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第五章讲义(最新发布)(6)
时间:2018-08-15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300次
(2)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可免征个人所得税。 4.退休人员 (1)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免征个人所得税。 (2)再任职 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的收入,在减除按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所得”税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3)达到离休、退休年龄,但确因工作需要,适当延长离休、退休年龄的高级专家(指享受国家发放的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学者),其在延长离休、退休期间的工资、薪金所得,视同离休、退休工资免征个人所得税。 (4)其他补贴、奖金、实物 离退休人员除按规定领取离退休工资或养老金外,另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各类补贴、奖金、实物,不属于免税的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应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四)应纳税额计算 1.计税方法:按月计征 2.税率: 3%-45%七级超额累进税率 3.计税依据(费用扣除) 应纳税所得额=每月收入额-3500元 【注意】个人缴纳的“三险一金”应当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中国人在外国工作、外国人在中国工作,费用扣除总额为4800元。 4.计税公式 应纳税额=(每月收入额-3500元或4800元)×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考点】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合伙人) 1.税目 (1)个体工商户取得与生产经营无关的其他所得,按有关规定计征个人所得税。 (2)个人因从事“彩票代销”业务而取得所得,按“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征税。 2.应纳税额计算 (1)计税方法:按年计征; (2)税率:五级超额累进税率; (3)计税依据(费用扣除)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注意】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与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类似。 个体工商户业主本人的工资“不能”扣除,只能按年减除42000元。 【考点】劳务报酬所得 1.征税范围 (1)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独立从事非雇佣的各种劳务取得的所得。内容包括:设计、装潢、安装、制图、 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 广播、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 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等。 (2)个人兼职取得的收入,应按照“劳务报酬所得”税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3)与工资、薪金所得进行区分。
①证券经纪人从证券公司取得的佣金收入,应按照“劳务报酬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证券经纪人佣金收入由展业成本和劳务报酬构成,对展业成本部分(目前展业成本的比例暂定为每次收入额的40%)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②个人保险代理人以其取得的佣金、奖励和劳务费等相关收入(不含增值税)减去地方税费附加及展业成本,按照规定计算个人所得税。展业成本,为佣金收入减去地方税费附加余额的40%。 2.税率 (1)劳务报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 (2)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实行加成征收;劳务报酬加成征税采取超额累进办法。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劳务报酬所得适用)
(1)按次算,每次收入的确定规则: ①劳务报酬所得只有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 ②属于同一事项连续取得收入的,以1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2)应纳税额 ①应纳税所得额≤20000元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 ②应纳税所得额>20000元(加成征收)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3)应纳税所得额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