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高院发布2019年度金融商事审判及证券虚假陈述白皮书(最新发布)(5)
时间:2021-05-17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网络 点击:300次
| ◆一是流动性风险。2019年,上海法院有序开展涉华信集团、乐视公司、阜新公司等重大金融案件处置工作。相关案件反映出个别企业出现流动性困难,对金融债权安全和金融秩序稳定造成一定影响。以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为例,近五年来上海法院受理的标的额5,000万元以上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呈现先降后增的变化趋势,分别为2015年159件、2016年121件、2017年85件、2018年192件、2019年243件(图十)。
◆二是涉众性风险。随着金融监管机关加强对P2P网贷平台、违规交易平台、各类理财机构等清理整顿,相关行业乱象得到了有效遏制,但相关领域涉及众多投资者的产品逾期、亏损引发纠纷也有所增加。 ◆三是合规性风险。例如,有的金融机构特别是类金融机构仍然存在对借款人及担保人资信状况审查不严的情况、对公司对外担保未依法审查、对担保物管控不力等风控薄弱环节,危及金融债权安全。 三、金融商事案件趋势研判 (一) 与新冠肺炎疫情有关的金融商事案件将陆续出现 今年以来,新冠肺炎疫情对我国社会经济发展造成较大影响,对金融市场也产生一定冲击。当前,上海法院受理涉新冠肺炎疫情金融商事案件总体平稳,共受理相关案件约10件,主要涉及疫情定点防治医院以及涉及生活物资供应的企业银行账户被冻结,要求法院解除财产保全措施等情况。我们预判与疫情有关的金融商事纠纷将可能陆续出现。 ◆一是受疫情影响,部分企业生产经营陷入困境,资金链紧张,由此引发金融借款、融资租赁、保理等融资类纠纷。企业能否以疫情作为不可抗力因素要求减免责任或迟延履行还款义务,可能成为该类案件中的争议问题。 ◆二是部分金融机构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作出了一些公开声明或发行特别金融产品,例如有的银行调整信贷还款安排、延后还款期限等。相关主体以金融机构作出上述承诺为由,要求金融机构履行义务或对原合同约定作出调整,由此引发金融机构的声明是否具有法律约束力等争议问题。 ◆三是在资本市场,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上市公司业绩及大宗商品供需,引起股票、期货价格大幅波动,市场投资者发生投资损失,在多因素的叠加下可能引发相关证券、期货及其他金融衍生品纠纷。 ◆四是在国际贸易方面,随着疫情在全球范围蔓延,对我国外贸活动造成较大冲击,与对外贸易紧密相关的出口信用保险、独立保函、信用证等纠纷案件可能出现增多趋势。 (二) 金融商事案件结构变化仍将持续 近年来,上海法院受理的金融商事案件类型结构已经发生了较大变化,从传统的银行类、保险类案件占据绝对主导,转变为各种金融案件类型共同并存,特别是涉新兴金融领域的案件占比不断提升,呈现新颖性、复杂性、技术性、国际性的发展趋势。我们预计,金融商事案件的结构变化仍将持续,主要原因是: ◆一是随着社会融资渠道不断丰富,融资租赁、保理等非银行融资方式日益受到各方重视,服务领域和融资规模不断扩大,与之相关的纠纷案件也将越来越多。 ◆二是随着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不断健全完善并逐步与国际接轨,纠纷所涉领域将从主板市场扩展到新三板、科创板、银行间市场以及跨市场交易等,所涉交易品种将从股票扩展到债券、基金、私募股权、期货、期权以及其他金融衍生产品等。 ◆三是随着金融科技不断进步,金融与科技将进一步深度融合发展,互联网、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在银行、保险、证券、信托等领域进一步得到运用,涉及网络支付、智能投顾、网上理财等业态以及与个人信息、信用保护等有关的纠纷案件也将不断出现。 (三) 金融商事案件中的涉外因素将不断增多 (责任编辑:admin)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