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高院发布2019年度金融商事审判及证券虚假陈述白皮书(最新发布)(3)
时间:2021-05-17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网络 点击:300次
| 上海法院紧紧围绕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目标和中央交给上海新的三项重大任务,依法履行金融审判职能,继续深化金融审判体制机制改革,加强金融审判专业化建设,注重发挥司法裁判对金融市场的规范引导和价值引领作用,依法维护金融秩序,合理引导金融创新,积极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努力优化上海国际金融中心法治环境。现将2019年度上海法院金融商事审判情况通报如下: 一、金融商事案件基本情况 (一) 金融商事案件收、结案情况 2019年,上海法院受理的金融商事案件数量总体呈上升趋势。全市法院共受理一审金融商事案件192,559件,同比上升12.72%。全市法院共审结一审金融商事案件191,365件,同比上升13.56%,结案率为99.38%(图一)。
收案标的金额情况 2019年,上海法院受理一审金融商事案件标的总额达人民币2,218.41亿元(以下币种相同),在2018年首次突破千亿的基础上,又突破两千亿关口,同比上升57.26%(图三)。
其他标的额较大的案件类型有质押式证券回购纠纷124.65亿元,公司债券交易纠纷106.30亿元,保证合同纠纷90.45亿元,涉金融仲裁中的财产保全案件67.51亿元。传统金融商事案件标的金额比重有所下降,其中保险类纠纷17.99亿元,票据类纠纷21.32亿元(图四)。
(三) 案件类型分布 2019年全市法院收案数量排名前五的金融商事案件类型是银行卡纠纷143,438件,同比上升8.36%;金融借款合同纠纷27,188件,同比上升13.62%;融资租赁合同纠纷10,993件,同比上升110.76%;保险类纠纷3,931件,同比上升11.83%;证券、期货类纠纷3,424件,同比上升41.02%。 上述五类案件分别占全市法院一审金融商事案件总数的74.49%、14.12%、5.71%、2.04%、1.78% ,合计占比达98.14%(图五)。
(一) 新型疑难法律问题频现 金融市场快速变化发展,而法律规则相对滞后,反映在金融审判中不断出现新型疑难问题。 ◆一是涉金融创新活动方面。例如,在一起涉及电子票据证券化业务的案件中,针对电子票据隐名“代持”行为,法院认定应当根据电子票据系统显示的内容认定法律关系,维护票据的文义性和流通安全。在一起涉及证券公司为客户下单提供“夜市委托”服务的案件中,法院明确券商将客户的夜市委托和当日委托分属不同报盘数据库并在各自序列内按时间排序的做法并未违反有关规定,不构成欺诈。 ◆二是涉金融机构依法合规经营方面。例如,在多起保险合同纠纷中,物流企业应当投保运输责任险实际却“错投”保费较低的货损险,法院明确尽管物流企业不符合理赔条件,但如果保险人在承保过程中存在过错,则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在一起保险代理合同纠纷中,法院明确保险代理人不按照投保人真实意思表示代填保险单证的,应视为投保人已经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保险公司应予以理赔。 ◆三是涉市场交易规则方面。例如,在一起涉新三板市场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中,法院认定投资者可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追究虚假陈述行为人的民事赔偿责任,促使相关市场主体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又如,在一起涉中介机构的借款合同中,法院明确对于中介机构收取服务费的合理性应结合其服务的具体内容、必要性等因素来认定,对与服务内容严重不匹配的服务费用应予调整,防止通过中介机构收费方式变相增加企业融资成本。 (责任编辑:admin)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