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呗网:一起考呗移动版

考呗网 > 证券投资顾问 > 考点汇总 >

2018证券投资顾问高频考点精华讲义:第1章业务监管(5)


六、证券投资顾问业务的流程
1.服务模式的选择和设计
2.客户签约
  了解客户情况,评估客户的风险承受能力,为客户选择适当的投资顾问服务或产品,告知客户服务内容、方式、收费以及风险情况,由客户自主选择是否签约。
3.形成服务产品
  公司总部或者证券营业部的投资顾问团队根据证券研究报告以及其他公开证券信息,分析证券投资品种、理财产品的风险特征,形成具体的投资建议或者标准化顾问服务产品,提供给直接面对客户的投资顾问服务人员。
4.服务提供
  投资顾问服务人员通过面对面交流、电话、短信、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客户提供投资建议服务。证券公司通过适当的技术手段,记录、监督投资顾问服务人员与客户的沟通过程,实现过程留痕。
七、证券投资顾问业务风险揭示书的要求
  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应当向客户提供风险揭示书,并由客户签收确认。
八、证券投资顾问服务协议的要求
  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提供证券投资顾问服务,应当与客户签订证券投资顾问服务协议,并对协议实行编号管理。协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2)证券投资顾问服务的内容和方式;
  (3)证券投资顾问的职责和禁止行为;
  (4)收费标准和支付方式;
  (5)争议或者纠纷解决方式;
  (6)终止或者解除协议的条件和方式。
  证券投资顾问服务协议应当约定,自签订协议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客户可以书面通知方式提出解除协议。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收到客户解除协议书面通知时,证券投资顾问服务协议解除。
九、证券投资顾问应当依据包括证券研究报告或者基于证券研究报告、理论模型以及分析方法形成的投资分析意见等向客户提供投资建议。
  (1)任何机构或个人就证券市场、证券品种的走势,投资证券的可行性以口头、书面、电脑网络或者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形式向公众提供分析、预测或建议,必须先行取得中国证监会授予的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证书。
  (2)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及其执业人员从事证券投资咨询活动必须客观公正、诚实信用,不得以虚假信息、内幕信息或者市场传言为依据向客户或投资者提供分析、预测或建议;预测证券市场、证券品种的走势或者就投资证券的可行性进行建议时需有充分的理由和依据,不得主观臆断;证券投资分析报告、投资分析文章等形式的咨询服务产品不得有不负责任的煽动性语言。
  (3)证券投资咨询机构或其执业人员在预测证券品种的走势或对投资证券的可行性提出建议时,应明确表示在自己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的证券是否有利害关系。
十、证券投资顾问业务客户回访机制
  证券公司应当统一组织回访客户,对新开户客户应当在1个月内完成回访,对原有客户的回访比例应当不低于上年末客户总数的10%。回访内容应当包括但不限于客户身份核实、客户账户变动确认、证券营业部及证券业从业人员是否违规代客户操作账户、是否向客户充分揭示风险、是否存在全权委托行为等情况。客户回访应当留痕,相关资料应当保存不少于3年。
十一、证券投资顾问业务客户投诉处理机制
  证券公司及证券营业部应当在公司网站及营业场所显著位置公示客户投诉电话、传真、电子信箱,保证投诉电话至少在营业时间内有人值守。证券公司及证券营业部应当建立客户投诉书面或者电子档案,保存时间不少于3年。每年4月底前,证券公司和证券营业部应当汇总上一年度证券经纪业务投诉及处理情况,分别报证券公司住所地及证券营业部所在地证监局备案。
十二、对证券投资顾问业务各环节留痕管理的要求
  (1)业务留痕是证券公司各项业务的基本要求,关于业务留痕的要点包括客户资料的保存、投资建议的保存。
  业务留痕的作用主要包括:
  ①可作为投资顾问业绩考核的依据;
  ②可作为日后纠纷的证据;
  ③是公司规范管理、档案管理的要求。
  (2)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应当对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推广、协议签订、服务提供、客户回访、投诉处理等环节实行留痕管理。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