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一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重点笔记汇总(第5部分)(8)
时间:2018-03-04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300次
仅能制定一个估算指标时可采用。 最大成本加费用合同: l 成本加酬金合同的应用:当实行施工总承包管理模式或CM模式时,业主与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或CM单位的合同一般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非代理型(风险型)CM模式。 P279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风险管理、工程保修、工程担保 l 工程合同风险按合同风险产生的原因划分:合同工程风险、合同信用风险 l 工程合同风险按合同不同阶段进行划分:合同订立风险、合同履约风险 l 施工合同风险的类型:项目外界环境风险、项目组织成员资信和能力风险、管理风险 项目外界环境风险:在国际工程中,工程所在国政治环境的变化;经济环境的变化;合同所依据的法律环境的变化;自然环境的变化 管理风险:对环境调查和预测的风险(不是外界环境风险);合同条款不严密、错误、二义性、工程范围和标准存在不确定性;承包商投标策略错误;承包商的技术设计、施工方案、施工计划和组织措施存在缺陷和漏洞,计划不周;实施控制过程中的风险。 l 合同风险应该按照效率原则和公平原则进行分配;符合现代工程管理理念;符合工程惯例,即符合通常的工程处理方法。 l 从工程整体效益出发,最大限度发挥双方的积极性,尽可能做到: 谁能最有效(有能力和经验)预测、防止和控制风险,或能有效地降低风险损失,或能将风险转移给其他方面,则应由其他承担相应的风险责任。 承担着控制相关风险是经济的,即能够以最低的成本来承担风险损失,同时他管理风险的成本、自我防范和市场保险费用最低,同时又是有效、方便、可行的; 通过风险分配,加强责任,发挥双方管理和技术革新的积极性。 l 公平合理,责权利平衡,体现在: 承包商提供的工程(或服务)与业主支付的价格之间应体现公平,通常以当地当时的市场价格为依据; 风险责任与权利之间应平衡; 风险责任与机会对等,即风险承担者同时应能享有风险控制获得的收益和机会收益; 承担的可能性和合理性,即給风险承担者以风险预测、计划、控制的条件和可能性。 P增加,工程保险的内容 l 工程一切险:包括建筑工程一切险、安装工程一切险。要求投保人办理保险时应以双方名义共同投保。为了保证保险的有效性和连贯性,国内工程通常由项目法人办理保险,国际工程一般要求承包人办理保险。 l 第三者责任险:被保险人是项目法人和承包人。该险种附加在工程一切险中。 l 人身意外伤害险:此项保险义务分别由发包人、承包人负责对本方参与现场施工的人员投保。 l 承包人设备保险:工程一切险包括此项保险内容。 P279工程担保内容 l 担保方式: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定金(不是订金) l 抵押: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所拥有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 l 质押: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质押物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物作为债权的担保。 l 工程担保:大量采用的是第三方担保,即保证担保。 l 投标担保:指投标人向招标人提供的担保,保证投标人一旦中标即按中标通知书、投标文件和招标文件等有关规定与业主签订承包合同。 l 投标担保的形式:银行保函、投标保证金担保、担保公司担保书、同业担保书;多数采用银行投标保函和投标保证金担保方式,具体方式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 l 担保额度和有效期:施工投标保证金金额一般不得超过投标总价的2%,最高不得超过80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超出投标有效期30d。 l 勘察设计招标投标保证金数额一般不超过勘察设计投标报价的2%,最多不超过10万。 l 投标担保作用:目的是保护招标人不因投标人不签约而蒙受经济损失。 l 履约担保:指招标人子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要求中标的投标人提交的保证履行合同义务和责任的担保。履约担保是工程担保中最重要也是担保金额最大的工程担保。有限期始于工程开工之日,终止日期则可以约定为工程竣工交付之日或在保修期满之日。如果确定履约担保的终止日期为工程竣工交付之日,则需要另外提供工程保修担保。 l 履约担保形式:银行保函(履约保函)、履约保证金、履约担保书、同业担保。不允许两家企业互相担保或者多家企业交叉互保。在保修期内,工程保险担保可以采用预留保留金的方式。(没有抵押担保、保证担保) l 银行履约保函:由商业银行开具的担保证明,通常为合同金额的10%左右。银行保函分为有条件的银行保函和无条件的银行保函。建筑业通常倾向于采用有条件的保函。 有条件的保函:承包人没有实施合同或者未履行合同义务时,由发包人或工程师出具证明说明情况,并由担保人对已执行合同部分和未执行部分加以鉴定,确认后才能收兑银行保函,由发包人得到保函中的款项。 无条件的保函:承包人没有实施合同或者未履行合同义务时,发包人只要看到承包人违约,不需要出具任何证明和理由就可对银行保函进行收兑。 l 履约担保书:由担保公司或者保险公司开具履约担保书;当承包人在执行合同过程中违约时,开出担保书的担保公司或者保险公司用该项担保金去完成施工任务或者向发包人支付完成该项目所实际花费的金额,该金额必须在保证金的担保金额之内。 l 保留金:一般为每次进度款的10%,但总额一般限制在合同总价款的5%(通常最高不得超过10%)。一般在工程移交时,业主(工程师)将保留金的一半支付给承包人;质量保修期满或缺陷责任期满时,将剩下的一半支付给承包人。(不是全额保留保留金,留置到保修期满再退还)(不是保质期) l 履约保证金额的大小取决于招标项目的类型与规模,但必须保证承包人违约时,发包人不受损失。在投标须知中,发包人要规定使用哪一种形式的履约担保。(用哪一种担保不是承包人选择的) l 预付款担保:指承包人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后领取预付款之前,为保证正确、合理使用发包人支付的预付款而提供的担保。(承包人提交给发包人的有预付款担保、履约担保、投标担保、工程保险担保、保留金;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交的是支付担保、工程预付款) l 预付款担保主要形式:是银行保函。担保金额通常与发包人预付款是等值的。预付款一般逐月从工程付款中扣除,预付款担保的担保金额也相应逐月减少。也可由担保公司提供保证担保,或抵押担保。 l 预付款担保作用:保证承包人能够按合同规定进行施工,偿还发包人已支付的全部预付款金额。 l l 支付担保:是投标人要求招标人提供的保证履行合同中约定的工程款支付义务的担保。 l 支付担保形式:银行保护、履约保证金、担保公司担保(没有同业担保) l 支付担保的额度:发包人的支付担保实行分段滚动担保,支付担保的额度为工程合同总价的20%-25%。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发包人应当向承包人提到支付担保。 P28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实施 l 合同分析的目的和作用: 分析合同中的漏洞,解释有争议的内容; 分析合同风险,制定风险对策; 合同任务分解、落实; l 承包人总任务,即合同标的。 承包人的工作范围:通常由合同中的工程量清单、图纸、工程说明、技术规范所定义。在合同实施中,如果工程师指令的工程变更属于合同规定的工程范围,则承包人必须无条件执行;如果工程变更超过承包人应承担的风险范围,则可向业主提出工程变更补偿要求。 工程变更补偿范围,通常以合同金额一定的 百分比表示。通常这个百分比越大,承包人风险越大。(指的是超过这个百分比才补偿) 工程变更的索赔有时效,由合同具体规定。一般这个时间越短,对承包人管理水平的要求越高,对承包人越不利。 l 施工合同分析中,发包人责任,主要分析发包人(业主)的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