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第五章讲义汇总(最新发布)(13)
时间:2018-08-11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300次
3.应纳税额计算 (1)计税方法:按次计征 关于次的规定: 出版、加印算一次;再版算一次;连载算一次;分次支付合并计税。 (2)计税依据 ①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 ②每次收入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20% (3)计税公式 ①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 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800)×14%; ②每次收入超过4000元的 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1-20%)×14% 【考点】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1.征税范围 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所得。 【注意】“有形资产”的转让按“财产转让所得”征税;“无形资产”的转让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征税;土地使用权、股权例外。 作者将自己的文字作品“手稿原件或复印件”公开拍卖取得的所得,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计税。 个人取得特许权的“经济赔偿收入”,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计税。 编剧从电视剧的制作单位取得的“剧本使用费”,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计税。 2.税率:20% 3.应纳税额 (1)计算公式 ①每次收入额≤4000元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每次收入额-800)×20% ②每次收入额≥4000元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每次收入额×(1-20%)×20% (2)每次收入的确定 ①以一项特许权的一次许可使用所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②如果该次转让取得的收入是分笔支付的,则应将各笔收入相加为一次的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考点】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一)基本规定 1.征税范围 (1)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是指个人拥有债权、股权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2)免税的利息 ①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免税; ②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2.税率为20% 3.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每次收入额×20% (二)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而取得的股息红利 1.应纳税所得额
【考点】财产转让所得 (一)基本规定 1.征税范围 (1)财产转让所得,是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2)个人通过招标、竞拍或其他方式购置债权以后,通过相关司法或行政程序主张债权而取得的所得,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3)个人通过网络收购玩家的虚拟货币,加价后向他人出售取得的收入,属于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4)个人以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属于个人转让非货币性资产和投资同时发生。对个人转让非货币性资产的所得,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依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2.税率:20% 3.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收入总额-财产原值-合理费用)×20% (二)个人转让房屋 1.对个人转让自用达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2.个人转让房屋的个人所得税应税收入不含增值税,其取得房屋时所支付价款中包含的增值税计入财产原值,计算转让所得时可扣除的税费不包括本次转让缴纳的增值税。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