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九届十七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最新发布)(8)
时间:2019-12-14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网络 点击:300次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兴发集团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票据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兴发集团为此制定了相应的操作流程,上述事项已经兴发集团九届十七次董事会会议、九届十四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综上所述,独立财务顾问对兴发集团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票据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2月14日 证券简称:兴发集团 证券代码:600141 公告编号: 临2019-132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产业基金设立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投资概述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抢抓湖北省、宜昌市关于支持化工产业转型升级的有利政策机遇,加快公司产业转型升级,着力壮大发展化工新材料、电子化学品等战略新兴产业,培育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增强公司发展潜力和综合竞争力,于2019年12月10日与中化资本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化资本”)、湖北国翼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国翼”)签订《关于共同设立中化兴发高新产业基金的发起人协议》(以下简称“发起人协议”),拟共同投资设立中化兴发高新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最终名称以工商设立核准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产业基金”或“基金”)。产业基金总规模为人民币10亿元,分期出资,重点围绕公司产业链上下游开展投资,主要投向新材料、电子化学品、新能源等领域。详细情况见公司公告《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产业基金发起人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123)。 2019年12月13日,公司召开九届十七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中化兴发(湖北)高新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的议案》,产业基金首期规模为63,000万元,其华图司出资30,000万元,中化资本出资20,000万元,湖北同富创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同富”,代表宜昌市三峡产业引导股权投资基金)出资12,000万元,基金管理人中化高新投资管理(湖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化高新”)出资1,000万元。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基金基本情况 (一)基金名称:中化兴发(湖北)高新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二)经营场所:湖北省宜昌市高新区; (三)管理模式:有限合伙; (四)基金管理人:中化高新投资管理(湖北)有限公司; (五)是否在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否; (六)基金规模:63,000万元; (七)投资方向:新材料、电子化学品、先进制造、新能源; (八)出资额及出资方式: ■ 三、基金后续增资安排 根据湖北省、宜昌市引导基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经前期充分沟通,本基金成立后,湖北省股权投资引导基金将通过增资方式进入本基金,总增资金额不超过1.95亿元;湖北同富将依据本基金后续增资情况追加投资,总出资金额不超过1.95亿元;根据发起人协议,中化高新负责在本基金注册成立1年内通过社会募资方式(不含湖北同富及湖北省股权投资引导基金增资部分)为本基金增资不低于1亿元,最终本基金规模将达到10亿元。 四、协议合作方基本情况 (一)中化高新投资管理(湖北)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 ■ 截至目前,中化高新尚未完成基金业协会备案,也未开展实质性业务。 (二)中化资本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有限合伙人) ■ 中化资本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三)湖北同富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 ■ 湖北同富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五、合伙协议主要内容 (一)本企业名称 中化兴发(湖北)高新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二)合伙目的 在中国大陆地区从事国家法律允许的股权投资活动,保护全体合伙人的合伙权益,通过直接股权投资等经营手段获取投资收益。 (三)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5年,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延长,最长不超过7年。 (四)企业宗旨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