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证券投资顾问高频考点精华讲义:第8章理财规划(3)
时间:2018-02-22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300次
| 二、保险规划的目标 1.风险保障 家庭风险保障项目可分为阶段项目和长期项目。 (1)阶段项目 ①贷款还款 ②子女教育金 ③遗属生活等保障项目 (2)长期项目 ①养老、应急基金 ②丧葬费用等保障项目 对于阶段性的保障项目应该为客户配置定期寿险,以应对阶段性的风险保障需求;对于长期的保障项目,应该为客户配置终身寿险,以应对家庭长期的风险保障需求。 2.储蓄投资 很多保险产品都具有风险保障和储蓄投资的双重功能。 3.财产安排 保险法规定,当保险给付风险未发生时,保单的现金价值和分红属于投保人;当保险给付风险发生时,保险给付属于被保险人或受益人。 4.遗产规划 人寿保险是遗产规划的有效工具。 三、制定保险规划的原则 指定保险规划应遵循转移风险、量力而行、分析客户保险需要三大原则,其需要考虑的因素如表8-2所示: 表8-2 制定保险规划的原则及需考虑得因素
1.主要步骤 (1)确定保险标的 各国保险法律都规定,只有对保险标的有可保利益才能为其投保,否则,该投保行为无效。可保利益应该符合三个要求: ①必须是法律认可的利益 若投保人投保的利益的取得或者保留不合法甚至违法,则这种利益不能成为可保利益。 ②必须是客观存在的利益 若投保人投保的利益不确定,或者仅仅只是一种预期,就不能成为一种可保利益。 ③必须是可以衡量的利益 这样才能确定保险标的大小,并以此来确定保险金额。 (2)选定保险广品 从业人员要帮助客户准确判断保险标的具体情况(保险标的所面临的风险的种类、各类风险发生的概率、风险发生后可能造成损失的大小,以及自身的经济承受能力),进行综合的判断与分析,帮客户选择对其合适的保险产品,较好地回避各种风险。 在确定购买保险产品时,还应该注意合理搭配险种;在全面考虑所有需要投保的项目时,还需要进行综合安排,应避免重复投保。 (3)确定保险金额 保险金额是当保险标的发生保险事故时,保险公司所赔付的最高金额。通常,保险金额的确定应该以财产的实际价值和人身的评估价值为依据。 (4)明确保险期限 保险期限涉及投保人预期缴纳保险费的多少与频率,与客户未来的预期收入关系密切。 财产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健康保险等保险品种,多为中短期(半年或一年)保险合同,在保险期满之后可以选择续保或停止投保;人寿保险保险期限一般较长。在为客户制订保险规划时,应该将长短期险种结合起来综合考虑。 2.风险类型 (1)未充分保险的风险 该风险既可能体现在对财产的保险上,也可能出现在对人身的保险上。 (2)过分保险的风险 该风险可能发生在财产保险、人身保险或制订保险产品组合计划时。 (3)不必要保险的风险 该风险若通过自保险或风险保留来解决,方便、简单,节省费用,能够取得资金运用收益;若进行保险,会增加机会成本,造成资金的浪费。 第三节 税收规划 一、我国的税收体系和主要税种 1.税制体系 我国共有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车辆购置税、车船税、印花税、契税、烟叶税、关税、船舶吨税等18个税种。其中,16个税种由税务部门负责征收;关税和船舶吨税、进口货物的增值税、消费税由海关部门征收。 2.分类方法 我国税收分类方法及其特点如表8-3所示: 表8-3 我国税收分类方法及其特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