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证50分知识点记忆口诀(幼儿)(最新发布)(2)
时间:2021-05-05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佚名 点击:300次
结伙斗殴,寻衅滋事,扰乱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教育教学秩序或者破坏校舍、场地及其他财产的,由公安机关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侵占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校舍、场地及其他财产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第七十三条 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造成人员伤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图图记忆小口诀: 寻事斗殴扰秩序,管理处罚少不了; 情节严重究刑事,侵占财产负民事; 校舍安全得重视,直接人员处刑罚,处刑罚! 8.《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七十九条: 考生在国家教育考试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组织考试的教育考试机构工作人员在考试现场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并终止其继续参加考试;组织考试的教育考试机构可以取消其相关考试资格或者考试成绩;情节严重的,由教育行政部门责令停止参加相关国家教育考试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非法获取考试试题或者答案的; (二)携带或者使用考试作弊器材、资料的; (三)抄袭他人答案的; (四)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 (五)其他以不正当手段获得考试成绩的作弊行为 第八十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有下列行为之一,有违法所得的,由公安机关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属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还应当依法给予处分: (一)组织作弊的; (二)通过提供考试作弊器材等方式为作弊提供帮助或者便利的; (三)代替他人参加考试的; (四)在考试结束前泄露、传播考试试题或者答案的; (五)其他扰乱考试秩序的行为。 第八十二条 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违反本法规定,颁发学位证书、学历证书或者其他学业证书的,由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宣布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相关招生资格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直至撤销招生资格、颁发证书资格;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图图记忆小口诀: 考试作弊需禁考,一到三年看着办; 协助作弊需罚款,一到五倍得不偿; 情节严重还拘留,五天半月少不了; 学历造假很严重,停止办学一三年。 9.《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二条: 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 第五条 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保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第七条 义务教育实行国务院领导,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筹规划实施,县级人民政府为主管理的体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具体负责义务教育实施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义务教育实施工作。 图图记忆小口诀: 义务教育真是好,不收学杂花钱少; 保障入学父母责,县级政府管为主。 10.《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一条: 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第十二条 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