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银行从业法律法规(中级)高频考点:第十六章民事法律制度(2)
时间:2018-02-11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300次
A.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原料买卖合同 B.丙某买卖毒品 C.7岁的小孩买作业本 D.丁某立遗嘱 E.张三委托李四办理申请开立银行账户 【答案】ADE 【解析】选项B属于刑事法律;选项C没有涉及到法律问题;选项ADE均属于民事法律行为。 三、民事法律行为与代理 (一)民事法律行为 1.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2.形式:书面形式(包括数据电文)、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3.无效民事行为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独立实施的民事行为;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民事行为; (3)受欺诈、胁迫及乘人之危而为的民事行为; (4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的民事行为; (5)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行为 (6)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民事行为。 无效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4.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1)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的; (2)显失公平的 5.民事行为被确认无效或被撤销的法律后果 (1)民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2)民事行为被确认无效后,当事人应当承担财产的返还义务、损失赔偿责任和其他的制裁。 5.民事行为被确认无效或被撤销的法律后果 (1)民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2)民事行为被确认无效后,当事人应当承担财产的返还义务、损失赔偿责任和其他的制裁。 【例题•单选】民事法律行为应具备的条件不包括( )。 A.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B.行为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C.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D.意思表示真实 【答案】B 【解析】民事法律行为是公民或者法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三个条件:①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②意思表示真实;③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四、代理 1.代理的概念。代理是指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又称本人)的名义,在代理权限内与第三人(又称相对人)所为的法律行为,而其法律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受的民事法律制度。 2.代理的法律特征: (1)代理人在代理活动中必须有独立意思表示 (2)代理人必须在代理权限内实施代理行为 (3)代理行为产生的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 3.代理的种类 (1)委托代理:委托代理人按照被代理人的委托行使代理权。可以用书面形式,也可以用口头形式。委托书授权不明的,被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2)法定代理:法定代理人依照法律的规定行使代理权。 (3)指定代理:指定代理人按照人民法院或者指定单位的指定行使代理权。 4.无权代理与表见代理 (1)无权代理条件 ①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被代理人的追认后才有效。 ②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 ③第三人知道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已终止还与行为人实施民事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由第三人和行为人负连带责任。 (2)无权代理后果:需要经过被代理人追认后方才有效,否则无权代理承担法律后果。 (3)表见代理:指代理人无权代理,并且相对人主观上为善意,客观上先相信。 【例题•单选】无权代理人的代理行为客观上存在使相对人相信其代理权的情况属于( )。 A.表见代理 B.委托代理 C.指定代理 D.法定代理 【答案】A 【解析】表见代理是指无权代理人的代理行为客观上存在使相对人相信其有代理权的情况,且相对人主观上为善意,因而可以向被代理人主张代理的效力。 【例题•单选】从民事法律行为来说,甲商业银行授权其业务经理乙与客户商谈业务并签订合同,该代理属于( )。 A.指定代理 B.委托代理 C.业务代理 D.法定代理 【答案】B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