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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保荐代表人胜任能力考试投资银行业务考点精华:第3章股本融资(9)


【例题5·(2015年11月)】以下符合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要求的有(  )。
A.公司注册资本1亿元,截至申报日,实缴股本为8 000万元
B.公司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为2 500万元
C.公司成立于2012年5月,2014年6月进行股份制改造,以资产评估后的净资产进行调账折股,2015年10月申请IPO
D.公司最近2年主营业务没有发生变更
233网校答案:BD
233网校解析:A,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的规定,发行人的注册资本应已足额缴纳,发起人或者股东用做出资的资产的财产权转移手续已办理完毕。C,根据规定,发行人应是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3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本题中描述是以资产评估后的净资产进行调账折股,需要从2014年6月起再运行3年方可申报。
5.募集资金运用
主板IPO 创业板IPO 主板发行 创业板发行
(1)募集资金应当有明确的使用方向,原则上应当用于主营业务
 除金融类企业外,募集资金使用项目不得为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1)发行人募集资金应当用于主营业务,并有明确的用途 (1)同主板IPO (1)除金融类企业外,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2)募集资金数额和投资项目应当与发行人现有生产经营规模、财务状况、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等相适应 (2)募集资金数额和投资方向应当与发行人现有生产经营规模、财务状况、技术水平、管理能力及未来资本支出规划等相适应 (2)募集资金数额不超过项目需要量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投资管理、环境保护、土地管理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3)同主板IPO (2)本次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4)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不会产生同业竞争或者对发行人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4)同主板IPO (3)本次募集资金投资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产生同业竞争或者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5)发行人应当建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 原条文第二十八条
  发行人应当建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删除)
(5)同主板IPO (4)前次募集资金基本使用完毕,且使用进度和效果与披露情况基本一致
注:
①公司债和可交债
  《证券法》第十条规定:公司发行公司债募集资金,必须用于核准用途,不得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
②企业债
  企业债的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方向。
  (1)用于固定资产投资或产权收购的,累计发行额≤项目总投资60%;
  (2)用于补充营运资金的,补充营运资金≤发行总额20%;
  (3)用于调整债务结构的,无比例限制。
【例题1·(2015年9月)】某公司拟在中小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公开发行前的股本是4亿元,行业市盈率是25倍,发行前控股股东持股比例为75%,准备发行后降到60%,发行前一年的净利润是2亿元。则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为(  )。
A.10亿元       B.8亿元   
C.5亿元          D.12.5亿元
233网校答案:A
233网校解析:根据发行前控股股东持股比例为75%,准备发行后降到60%,公开发行前的股本是4亿元,可计算出发行后的股本为:4×(75%÷60%)=5(亿元)
  本次发行数量=5-4=1(亿元)
  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每股收益×发行市盈率×发行数量=(2÷5)×25×1=10(亿元)。
  本题也可以换个思路进行解答,发行后总市值(按发行市盈率计算)×本次发行数量占发行后总量的比例便是本次发行募集资金金额。则计算如下:
  发行募集资金总额=(2×25)×1/5=10(亿元)
  本题即便没有交代公开发行前的股本,只要交代发行后与发行前之间的倍数关系,结合其他既有条件,仍然可以计算出发行募集资金总额。
(三)其他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中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条件和要求   
1.《关于改革调整上市环保核查工作制度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2014年10月19日,环境保护部“环发[2014]149号”文《关于改革调整上市环保核查工作制度的通知》对上市环保核查作出了最新规定,主要是落实国务院关于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要求,取消原上市环保核查工作制度相关环保核查的要求。具体规定如下:
 (1)自通知发布之日起,环境保护部停止受理及开展上市环保核查,环境保护部已印发的关于上市环保核查的相关文件予以废止,其他文件中关于上市环保核查的要求不再执行。对通知印发前已经受理的核查申请,环境保护部将函复申请核查公司,提出环保持续改进要求。
 (2)地方各级环保部门也应自通知发布之日起,停止受理及开展上市环保核查工作,并尽快调整本行政区内上市环保核查相关规定,做好制度调整前后相关工作衔接,尽量减少对企业上市、融资的影响。
 (3)各级环保部门应加强对上市公司的日常环保监管,加大监察力度,发现上市公司存在环境违法问题的,应依法处理并督促整改。同时,各地应清理不符合环保法律、法规的地方规定,避免干扰环保部门对上市公司的正常环保监管,指导和监督上市公司遵守环保法律法规。
 (4)督促上市公司切实承担环境保护社会责任。上市公司作为公众公司,应当严格遵守各项环保法律法规,建立环境管理体系,完善环境管理制度,实施清洁生产,持续改进环境表现。上市公司应按照有关法律要求及时、完整、真实、准确地公开环境信息,并按《企业环境报告书编制导则》(HJ617—201 1)定期发布企业环境报告书。
 (5)加大对企业环境监管信息公开力度。各级环保部门应参照国控重点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要求,加大对上市公司环境信息公开力度,方便公众查询和监督。根据减少行政干预、市场主体负责原则,各级环保部门不应再对各类企业开展任何形式的环保核查,不得再为各类企业出具环保守法证明等任何形式的类似文件。保荐机构和投资人可以依据政府、企业公开的环境信息以及第三方评估等信息,对上市企业环境表现进行评估。
【例题1·(2015年9月)】根据环境保护部《关于改革调整上市环保核查工作制度的通知》的规定,以下关于上市公司环保核查的说法正确的有(  )。
A.自通知发布之日起,环境保护部停止受理及开展上市环保核查,环境保护部已印发的关于上市环保核查的相关文件予以废止,其他文件中关于上市环保核查的要求继续执行
B.自通知发布之日起环境保护部停止受理及开展上市环保核查,但地方各级环保部门可继续受理及开展上市环保核查工作,对辖区企业进行环保核查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