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考点精华汇总第6章(最新发布)(5)
时间:2018-08-21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300次
| 转让 【注意】出让——不征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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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变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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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有偿转让房地产 【注意】不予征税的情形: (1)以继承无偿转让房地产; (2)两种房地产赠与行为: ①赠与直系亲属或承担直接赡养义务人 ②赠与其他社会福利、公益事业的 【对比】契税中:①赠与:_征__; ② 继承:_不征__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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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殊规定 |
1、企业改制重组 (16新增) |
(1)企业发生整体改建的(不改变原企业的投资主体,并承继原企业权利、义务),对改建前的企业将国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变更到改建后的企业:× | |
| (2)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合并为一个企业,且原企业投资主体存续的,对原企业将国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变更到合并后的企业; × | |||
| (3)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企业分设为两个或两个以上与原企业投资主体相同的企业,对原企业将国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变更到分立后的企业: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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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单位、个人在改制重组时以国有土地、房屋进行投资,对其将国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变更到被投资的企业: × 【注意】上述政策不适用于房地产开发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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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房地产企业将部分房地产转为自用or出租,如果产权未变:× | |||
| 3、房地产交换 | (1)单位之间:√ | ||
| (2)个人间交换自有居住用房的:免征 | |||
| 4、合作建房 | (1)自用:暂免 | ||
| (2)转让:√ | |||
| 5、房地产出租:× | |||
| 6、房地产抵押 | (1)抵押期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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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抵押期满后: ①清偿本息:× ②以房地产抵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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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房地产代建行为:× | |||
| 8、房地产重新评估:× | |||
| 9、土地使用者处置土地使用权(实质转让、抵押或置换了土地并取得了相应的经济利益):√ | |||
A. 甲企业将自有厂房出租给乙企业
B. 丙企业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给戊企业
C. 某市政府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给丁房地产开发商
D. 戊软件开发公司将闲置房屋通过民政局捐赠给养老院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土地增值税征税范围。A是出租故不选;C是出让不征税;D是捐赠故不选。
【真题再现-15单】根据土地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行为中,属于土地增值税征税范围的是( )。
A.出租房屋 B.代建房屋 C.企业之间交换房屋 D.评估房屋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三、土地增值税税率
| 级数 | 增值率 | 税率(%) | 速算扣除系数(%) |
| 1 | 不超过50%的部分 | 30 | 0 |
| 2 | 超过50%~100%的部分 | 40 | 5 |
| 3 | 超过100%~200%部分 | 50 | 15 |
| 4 | 超过200%的部分 | 60 | 35 |
四、土地增值税计税依据★★
增值额=转让收入-扣除项目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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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应税收入的确定 |
(1)货币收入 | ||
| (2)实物收入(eg.钢材、水泥等) | |||
| (3)其他收入(eg.无形资产收入、具有财产价值的权利) | |||
| 【注意】此应税收入为不含增值税收入(17新增) | |||
| 2、扣除项目及金额 | 卖新房 |
(1)【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地价款+有关费用、税金 【注意】地价款的确定: ①出让——出让金; ②划拨——补交的出让金; ③转让——实际支付的地价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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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房地产开发成本】:土地的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公共配套设施费、开发间接费用等 【学习提示】熟悉教材P234的例子 | |||
| (3)【房地产开发费用】 |
①能够分摊利息支出,并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允许扣除的房地产开发费用=利息+(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5% 【注意】超过上浮幅度的部分、超过贷款期限的利息部分和加罚的利息不允许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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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②不能分摊利息支出或不能提供金融机构贷款证明的:允许扣除的房地产开发费用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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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18调整】 ①在转让房地产时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因转让房地产缴纳的教育费附加,也可视同税金予以扣除; ②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涉及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允许在销项税额中计算抵扣的,不计入扣除项目,不允许在销项税额中计算抵扣的 (责任编辑: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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