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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具体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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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纳税人 |
在中国领域及管辖海域开采《资源税暂行条例》规定的矿产品或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
【注意】资源税征税环节: 生产销售、开采销售或自用。 |
2、征税范围
(17修改) |
(1)原油:人造石油不征税
(2)天然气:专门开采的天然气和与原油同时开采的天然气征税;煤矿生产的天然气暂不征税;
(3)煤矿:包括原煤和以未税原煤加工的洗选煤。
(4)其他非金属矿
(5)金属矿
(6)海盐:不包括提取地下卤水晒制的盐
【注意】纳税人开采或生产应税产品,自用于连续生产应税产品的,不缴纳资源税;自用于其他方面的,视同销售,缴纳资源税。
①自采原矿加工精矿产品:原矿移送时——不征;精矿销售或自用时——征;
②自采原矿加工金锭:金锭销售或自用时——征;
③自采原煤加工洗选煤:原煤移送环节——不征收;洗选煤销售或自用时——征。
【联想】以上原理类似消费税征税环节:生产应税消费品。 |
3、税率
(17修改) |
(1)比例税率→从价定率征收:
(2)定额税率→从量定额征收:粘土、砂石
(3)从价为主,从量为辅:未列举名称的非金属矿产品
【注意】不同税目,分别核算;否则,从高适用。 |
4、计税依据
(17大变)
P267 |
(一)销售额:
1、销售额=全部价款+价外费用
【注意】①不包括收取的增值税销项税额和运杂费用
②运杂费用:例运输、建设基金、装卸、仓储、港杂费用(17新增,P267)
2、销售洗选煤[3] (略)【联想】征税环节
应税煤炭销售额=洗选煤销售额[4] × 折算率
3、原矿和精矿销售额的换算:
(1)征税对象是原矿,纳税人销售精矿:
原矿销售额= 精矿销售额 × 折算率
(2)征税对象是精矿,纳税人销售原矿[5]:
①转化那部分的:精矿销售额=原矿销售额×换算比
②直接就是精矿的销售额 |
(二)销售数量:
① 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销售的:实际销售数量
② 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自用的:移送时的自用数量
③ 不能确定的:产量or换算
④ 减、免税项目:应当单独核算 |
5、税收优惠
(17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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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开采原油过程中用于加热、修井的原油,免税;
(2)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过程中,因意外事故或自然灾害等原因遭受重大损失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酌情决定减税或者免税;
(3)对已经缴纳资源税的岩金矿原矿经选矿形成的尾矿进行再利用的,且能与原矿明确区隔的,不再计征;
(4)我国油气田稠油、高凝油和高含硫天然气资源税减征40%;三次采油资源税减征30%;低丰度油气田资源税暂减征20%;深水油气田减征30%;油田范围内运输稠油过程中用于加热的原油、天然气免税;
【注意】同时符合以上两项或两项以上的,只能选择其一
(5)对依法在建筑物下、铁路下、水体下通过充填开采方式采出的矿产资源,减征50%。
(6)对实际开采年限在15年以上的衰竭期矿山开采的,减征30% |
6、征收管理
P270 |
(1)纳税义务发生时间:P271
①纳税人销售应税资源品目采取分期收款结算方式的:
。
②纳税人销售应税资源品目采取预收货款结算方式的:
。
③纳税人销售应税资源品自采取其他结算方式的:
。
④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资源品目:
。
⑤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税款的:
。
(2)纳税地点
①纳税人都应当向应税产品的开采地or盐生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数纳税款。
②
③
④
(3)纳税期限:
①资源税的纳税期限为1 日、3日、5 日、10日、15日or1 个月;
②纳税人以 1 个月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10日内申报纳;
③以1日、 3日、 5日、10日or15日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0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税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