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考点讲义第六章其他税收法律制度(最新教材)(13)
时间:2017-12-24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300次
9.企业改制重组 (1)企业发生整体改建的(不改变原企业的投资主体,并承继原企业权利、义务),对改建前的企业将国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变更到改建后的企业,暂不征土地增值税。 (2)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合并为一个企业,且原企业投资主体存续的,对原企业将国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变更到合并后的企业,暂不征土地增值税。 (3)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企业分设为两个或两个以上与原企业投资主体相同的企业,对原企业将国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变更到分立后的企业,暂不征土地增值税。 (4)单位、个人在改制重组时以国有土地、房屋进行投资,对其将国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变更到被投资的企业,暂不征土地增值税。 (5)上述政策不适用于房地产开发企业。 10.其他税收减免规定 (1)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不包括高级公寓、别墅、度假村等)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予以免税;超过20%的,应按全部增值额缴纳土地增值税。 (2)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免征土地增值税;因城市实施规划、国家建设的需要而搬迁,由纳税人自行转让原房地产的,比照本规定免征土地增值税。 (3)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转让旧房作为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房源且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 【考点】土地增值税应纳税额计算 1.确定扣除项目金额 2.计算增值额 增值额=房地产转让收入-扣除项目金额 【提示】纳税人转让房地产取得的应税收入,应包括转让房地产的全部价款及有关的经济收益。从收入的形式来看,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 土地增值税纳税人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为不含增值税收入。 3.计算增值率 增值率=增值额÷扣除项目金额×100% 4.确定适用税率及速算扣除系数。土地增值税实行4级超率累进税率,税率表如下:
应纳税额=增值额×适用税率-扣除项目金额×速算扣除系数 【考点】扣除项目金额的确定 (一)房地产企业新建房项目(5项) 1.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 (1)纳税人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 (2)纳税人在取得土地使用权时按国家统一规定缴纳的有关费用和税金。 2.房地产开发成本 房地产开发成本,包括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公共配套设施费和开发间接费用等。 3.房地产开发费用 (1)能分摊且能证明 ①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支出,凡能够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并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允许据实扣除,但最高不能超过按商业银行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金额。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