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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康国宾:向证监会实名举报国信证券两名分析师(最新发布)(3)

  特别地,在爱康国宾就上述报告向国信证券发出律师函后,国信证券通过公开渠道声明“有关研究报告并未暗示或明示相关方存在将爱康国宾注入其他上市公司的安排和计划,爱康国宾等的相关方近期存在成为其共同控股股东的可能性,对应研究报告仅讨论了若这一情况发生后相关方存在的解决同业竞争的义务”,显然,国信证券及其分析师在撰写上述报告前,即已明知爱康国宾与美年健康之间不存在任何的合并或重组的意图,却依然在报告中提出“爱康国宾预计同受疫情冲击,短期内并非资产注入良机”等具有强烈误导性的推测,已然构成“编造并传播虚假、不实、误导性信息”,违反了证券分析师的执业原则以及《证券法》的相关规定,应当予以惩戒。

国信证券分析师所发布之研究报告存在受利益相关者干涉和影响之可能

  根据《暂行规定》第七条,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制作发布证券研究报告不受证券发行人、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利益相关者的干涉和影响。

  但根据美年健康公告,美年健康于2020年6月15日通过董事会决议聘任江维娜女士为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但在加入美年健康之前,江维娜女士曾为国信证券医药行业首席分析师。根据包括腾讯新闻在内的多家媒体的公开报道,其在国信证券任职期间,上述报告的撰写者谢长雁先生和朱寒青女士曾是江维娜女士所负责的医疗行业小组的重要成员,受江维娜女士的直属管理。特别地,自2017年起,江维娜女士与谢长雁先生共同署名发布了数十份医药行业分析研究报告,谢长雁也因撰写该等分析报告逐步由联系人的身份升级为联名作者。可见,江维娜女士与谢长雁先生、朱寒青女士之间存在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在我司向国信证券发送律师函,指出江维娜女士在加入美年健康之前,曾经担任国信证券医药行业首席分析师,要求其确认江维娜女士的雇佣历史是否会对上述研究报告的独立客观性构成影响?江维娜女士是否直接或间接参与上述国信医药报告的撰写工作?或江维娜女士是否示意或暗示该等证券分析师撰写以上报告?但国信证券至今未能正面回应。

  此外,根据一般公众认知,资产注入上市公司等重大事项大部分情况下都将有利于上市公司股价的上涨。而令人倍感蹊跷的是,恰好在美年健康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总裁徐可和第二大股东相继减持,10月30日起公司股价开始连续下跌,11月4日和5日均跌停,近5个交易日累计跌幅达到30%的情形下,国信证券却发布了上述报告,作出“爱康国宾资产注入”的臆测,并对美年健康给予了“买入”评级。值得注意的是,根据美年健康的公告,11月18日,其最近一期的定增股票将解禁,目前处于定增股票可能即将减持的敏感期。国信证券分析师作出上述评级,是否系江维娜女士因过往的雇佣历史或当前的任职情况而对国信证券施加影响作出,显然存在诸多问题及疑惑。我司有合理理由怀疑,作为美年健康现任董事会秘书的江维娜女士利用其与谢长雁和朱寒青的关系对上述报告的撰写施加了影响,目的就是推高美年健康的二级市场股价。

  基于上述,爱康国宾特向贵会提出上述实名举报、投诉,请求贵会对国信证券分析师谢长雁、朱寒青开展调查,如查明存在相关违法、违规事实的,亦恳请依法对其进行惩戒以及自律处罚并将相关情况告知我司。我司联系人信息如下:

  (1) 金冰一,手机:13003199466,邮箱:jinbingyi@runyilaw.com;

  (2) 奚征宇,手机:13621840753,邮箱:xizhengyu@runyilaw.com。

  最后,我司声明,本举报信不得被解释为我司对任何权利的放弃或限制。

  爱康国宾健康体检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12日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