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证券从业考试《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最新真题答案(一)(9)
时间:2017-04-10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300次
10.A【解析】证券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证券经纪业务客户管理与客户服务制度.加强投资者教育。保护客户合法权益,其内容包括:(1)建立健全客户账户管理制度。(2)建立健全客户适当性管理制度,为客户提供适当的产品和服务。(3)建立健全客户交易安全监控制度,保护客户资产安全。(4)建立健全客户回访制度,及时发现并纠正不规范行为。(5)建立健全客户投诉处理制度,妥善处理客户投诉和与客户的纠纷。(6)建立健全客户资料管理制度。保证客户资料安全完整。 11.B【解析】选项Ⅰ、Ⅲ属于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的客观要件。选项Ⅱ属于其主体要件。 12.C【解析】未经法定机关核准,擅自公开或者变相公开发行证券的,责令停止发行,退还所募资金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处以非法所募资金金额1%以上5%以下的罚款,故B项说法错误。 13.D【解析】《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对在深交所中小企业板上市的公司,规定可以通过初步询价直接定价,在主板市场上市的公司必须经过初步询价和累计投标询价两个阶段定价,不再强制所有公司都要经过两个询价阶段。 14.C【解析】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罪是指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的从业人员,证券业协会、期货业协会或者证券期货监督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故意提供虚假信息或者伪造、变造、销毁交易记录,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复杂客体。 15.A【解析】金融衍生工具按照产品形态可以分为独立衍生工具和嵌入式衍生工具。 16.c【解析】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罪属于结果犯,即行为人所实施的行为必须造成了严重的后果,才构成本罪,否则,即使行为人实施了前述行为,也只能按一般违法行为处理,依据情况追究民事责任或行政责任。 17.B【解析】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业务的界定包括:(1)接受投资人或者客户委托,提供证券、期货投资咨询服务。(2)举办有关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的讲座、报告会、分析会等。(3)在报刊上发表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的文章、评论、报告,以及通过电台、电视台等公众传播媒体提供证券、期货投资咨询服务。(4)通过电话、传真、电脑网络等电信设备系统,提供证券、期货投资咨询服务。(5)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定的其他形式。 18.B【解析】中国证券业协会依据《证券公司参与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业务规范》对证券公司参与区域性市场实施自律管理,ⅠⅡ项说法错误。 19.A【解析】证券营业部负责人离任的.证券公司应当进行审计。离任审计结束前,被审计人员不得离职;发现违法违规经营问题的,证券公司应当进行内部责任追究,并报当地监管部门或者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0.D【解析】关于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的存管、托管制度.《证券监督管理条例》规定:(1)从事证券经纪业务的证券公司应当将客户的交易结算资金存放在指定商业银行,以每个客户的名义单独立户管理,客户的交易结算资金的存取,应当通过指定商业银行办理。(2)从事证券资产管理业务的证券公司应当将客户的委托资产交由指定商业银行等资产托管机构托管。(3)从事融资融券业务的证券公司应当参照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的办法,对客户资金担保账户内的资金进行管理。 21.D【解析】证券公司代销金融产品。不得有下列行为:(1)采取夸大宣传、虚假宣传等方式误导客户购买金融产品。(2)采取抽奖、回扣、赠送实物等方式诱导客户购买金融产品。(3)与客户分享投资收益、分担投资损失。(4)使用除证券公司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外的其他账户,代委托人接收客户购买金融产品的资金。(5)其他可能损害客户合法权益的行为。 22.C【解析】证券公司代销金融产品,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证监会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和适当性原则,避免利益冲突,不得损害客户合法权益。 23.A【解析】证券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对证券公司年度报告签署确认意见;经营管理的主要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应当对月度报告签署确认意见。 24.B【解析】证券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和经营管理的主要负责人应当在融资融券业务资格申请书上签字,承诺申请材料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申请材料中存在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5.B【解析】证券公司的风险监控体系要求加强自营业务人员的职业道德和诚信教育,强化自营业务人员的保密意识、合规操作意识和风险控制意识。 26.D【解析】证券市场的法律法规分为四个层次.其法律效力依次递减:第一个层次是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并颁布的法律;第二个层次是指由国务院制定并颁布的行政法规;第三个层次是指由证券监管部门和相关部门制定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第四个层次是指由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业协会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制定的行业自律规则。 27.C【解析】现行的证券市场法律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 28.B【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投资咨询和财务顾问业务应当分开管理,Ⅲ项说法错误。 29.C【解析】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条规定。 30.D【解析】下列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情节严重的,中国证监会可以根据情节严重的程度,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1)发行人、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或者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发行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发行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3)证券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内设业务部门负责人、分支机构负责人或者其他证券从业人员。(4)证券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证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5)证券服务机构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人员和证券服务机构的实际控制人或者证券服务机构实际控制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6)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内设业务部门、分支机构负责人或者其他证券投资基金从业人员。(7)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的有关责任人员。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