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汽车库、修车库的防火分隔 (一)汽车库、修车库与其他建筑物合建时,应符合下列要求:1.当贴邻建造时,应采用防火墙隔开; 2.设在建筑物内-考呗网题库移动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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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五、汽车库、修车库的防火分隔
(一)汽车库、修车库与其他建筑物合建时,应符合下列要求:1.当贴邻建造时,应采用防火墙隔开;
2.设在建筑物内的汽车库(包括屋顶停车场)、修车库与其他部分之间,应采用防火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不燃烧体楼板分隔;
3.汽车库、修车库的外墙门、洞口的上方,应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宽度不小于1.0m、长度不小于开口宽度的不燃烧性防火挑檐;
4.汽车库、修车库的外墙上、下层开口之间墙的高度,不应小于1.2m或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宽度不小于1.0m的不燃烧性防火挑檐。
(二)汽车库内设置修理车位时,停车部位与修车部位之间应采用防火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不燃烧体楼板分隔。
(三)修车库内使用有机溶剂清洗和喷漆的工段,当超过3个车位时,均应采用防火隔墙等分隔措施。(四)附设在汽车库、修车库内的消防控制室、自动灭火系统的设备室、消防水泵房和排烟、通风空气调节机房等,应采用防火隔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50h的不燃烧体楼板相互隔开或与相邻部位分隔。(五)除敞开式汽车库、斜楼板式汽车库外,其他汽车库内的汽车坡道两侧应采用防火墙与停车区隔开,坡道的出入口应采用水幕、防火卷帘或甲级防火门等与停车区隔开;但当汽车库和汽车坡道上均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坡道的出入口可不设置水幕、防火卷帘或甲级防火门。
六、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的消防设施设置部位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的消防设施设置部位应符合下表规定。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的消防设施设置部位

设施名称

设置部位

室内、外
消火栓系统

除耐火等级为一、二级且停车数量不超过5辆的汽车库,耐火等级为一、二级的Ⅳ类修车库,停车数量不
超过5辆的停车场以外的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均应设置

 

 

自动灭火系统

 

 

1.除敞开式48汽车库、屋面停车场外,I、Ⅱ、Ⅲ类地上汽车库,停车数大于10辆的地下、半地下汽车
库,机械式汽车库,采用汽车专用升降机作汽车疏散出口的汽车库,l类修车库均应设置;
2.I类地下、半地下汽车库,I类修车库,停车数大于100辆的室内无车道且无人员停留的机械式汽车库
宜采用泡沫一水喷淋系统(配置供给泡沫混合液的设备后,组成既可喷水又可喷泡沫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采用低倍数泡沫(发泡倍数低于20);
3.地下、半地下汽车库可采用高倍数泡沫灭火系统(发泡倍数在201~1 000之间称为高倍数泡沫;高倍数
泡沫灭火系统在灭火时,能迅速以全淹没或覆盖方式充满防护空间灭火、并不受防护面积和容积大小的限
制,可用以扑救A类火灾和B类火灾);

 

自动灭火系统

 

4.停车数量不超过50辆的室内无车道且无人员停留的机械式汽车库可采用二氧化碳等气体灭火系统;
5.对于需要设置自动灭火系统的场所,除符合上述规定可采用相应类型的灭火系统外,应采用自动喷水灭
火系统:
6.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喷头应设置在汽车库停车位的上方或侧上方,对于机械式汽车库,尚应按停车的载车
板分层布置,且应在喷头的上方设置集热板;错层式、斜楼板式的汽车库的车道、坡道上方均应设置喷头

 

排烟系统

 

1.除敞开式汽车库、建筑面积小于1 000m2的地下一层汽车库和修车库外,汽车库、修车库应设排烟系统,
并应划分防烟分区;

2.防烟分区的建筑面积不宜超过2 000m2,且防烟分区不应跨越防火分区。防烟分区可采用挡烟垂壁、隔
墙或从顶棚下突出不小于0.5m的梁划分

消防应急照明和
疏散指示标志

 

除停车数量不大于50辆的汽车库,以及室内无车道且无人员停留的机械式汽车库外,均应设置

火灾自动
报警系统

除敞开式汽车库、屋面停车场外,I类汽车库、修车库,Ⅱ类地下汽车库、修车库,Ⅱ类高层汽车库、修
车库,机械式汽车库,采用汽车专用升降机作汽车疏散出口的汽车库,均应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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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知识点:加油站的等级划分,加油、加气站的工程选址,加油工艺及设施的防火要求拓展知识点:加油加气站的灭火器材配置,加油站、加气站和加油加气合建站的释义
一、加油站的等级划分
加油站的等级划分应符合下表规定。
加油站的等纽划分

 

油罐容积(m3)

级别

 

总容积

 

单罐容积

一级

150<V≤210

V≤50

二级

90<V≤150

V≤50

三级

V≤90

汽油罐V≤30,柴油罐≤50

注:1)柴油罐容积可折半计入油罐总答积。2)表中数据易为考点。
二、加油、加气站的工程选址 在城市建成区(系指城市行政区内实际已成片开发建设、市政公用设施和公共设施基本具备的地区)内不宜建一级加油站、一级加气站、一级加油加气合建站、CNG加气母站。在城市中心区不应建一级加油站、一级加气站、一级加油加气合建站、CNG加气母站。
三、加油站加油工艺及设施的防火要求 (一)加油站的汽油罐和柴油罐(撬装式加油装置所配置的防火防爆油罐除外)应埋地设置,严禁设在室内或地下室内。 (二)储油罐应采用卧式油罐。 (三)加油机不得设置在室内。、(四)油罐车卸油必须采用密闭卸油方式。(五)进油管应伸至罐内距罐底50~100mm处。进油立管的底端应为45°斜管口或T形管口。进 油管管壁上不得有与油罐气相空间相通的开口。 (六)汽油罐与柴油罐的通气管应分开设置。通气管管口高出地面的高度不应小于4m。沿建(构)筑物的墙(柱)向上敷设的通气管,其管口应高出建筑物的顶面1.50m及以上。通气管管口应设置阻火器。当加油站采用油气回收系统时,汽油罐的通气管管口除应装设阻火器外,尚应装设呼吸阀。通气管的公称直径不应小于50mm。
四、加油加气站的灭火器材配置 加油加气站工艺设备应配置灭火器材,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每2台加气机应设置不少于2具4kg手提式干粉灭火器;加气机不足2台按2台配置。 (二)每2台加油机应配置不少于2具4kg手提式干粉灭火器或1具4kg手提式干粉灭火器和1具6L泡沫灭火器。加油机不足2台应按2台配置。 (三)地上LPG储罐、地上LNG储罐、地下和半地下LNG储罐、CNG储气设施,应配置2台不小于35kg推车式干粉灭火器。当两种介质储罐之问的距离超过15m时,应分别设置。 (四)地下储罐应配置1台35kg推车式干粉灭火器。当两种介质储罐之间的距离超过15m时,应分别设置。 (五)LPG泵和LNG泵、压缩机操作间(棚),应按建筑面积每50m2配置不少于2具4k9手提式干粉灭火器。 (六)一、二级加油站应配置灭火毯5块,沙子2m3;三级加油站应配置灭火毯2块,沙子2m3。加油加气合建站按同级别的加油站配置灭火毯和沙子。
五、术语释义 有关术语释义见下表。 术语释义

术语

释义

加油站

是指具有储油设施,使用加油机为机动车加注汽油、柴油等车用燃油并可提供其他便利性服务的场所

 

加气站

具有储气设施,使用加气机为机动车加注车用LPG(液化石油气)、CNG(压缩天然气)或LNG(液化

天然气)等车用燃气并提供其他便利性服务的场所

 

加油加气合建站

具有储油(气)设施,既能为机动车加注车用燃油,又能加注车用燃气,也可提供其他便利性服务的

场所

简答题【案例知识点及拓展】
基础知识点:步行街两侧商业建筑利用有顶棚步行街安全疏散时的防火设置要求、一般公共建筑的疏散宽度计算方法、超大规模地下或半地下商店的防火分隔措施
拓展知识点:防火隔间、避难走道、用于防火分隔的下沉式广场等室外开敞空间的防火设置要求,公共建筑的有关消防设施设置部位及其相关要求,有顶棚的商业步行街、消防软管卷盘或消防水龙的释义一、步行街两侧商业建筑利用有顶棚步行街安全疏散时的防火设置要求
步行街两侧商业建筑利用有顶棚步行街安全疏散时的防火设置要求应符合下表规定。
步行街两侧商业建筑利用有顶棚步行街安全疏散时的防火设置要求

名称

防火设置要求

 

 

 

步行街
两侧
商业
建筑

 

 

1.步行街两侧建筑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2.步行街两侧建筑相对面的最近距离均不应小于《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对相应高度建筑的防火问要
求且不应小于9m;
3.步行街两侧建筑的之间应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每间商铺的建筑面积不宜大于300m2
4.步行街两侧建筑的商铺,其面向步行街一侧的围护结构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00h,并宜采用实体墙,其门、窗应采
用乙级防火门、窗;当采用防火玻璃墙(包括门、窗)时,其耐火隔热性和耐火完整性不应低于1.00h;当采用耐火完
整性不低于1.00h的非隔热性防火玻璃墙(包括门、窗)时,应设置闭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未严格要求采用独立的
系统)进行保护。相邻商铺之间面向步行街一侧应设置宽度不小于1.0m、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的实体墙;
5.当步行街两侧的建筑为多个楼层时,每层面向步行街一侧的商铺均应设置防止火灾竖向蔓延的措施,并应符合《建
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第6.2.5条的规定;设置回廊或挑檐时,其出挑宽度不应小于1.2m;
6.步行街两侧建筑内的疏散楼梯应靠外墙设置并宜直通室外,确有困难时,可在首层直接通至步行街;首层商铺的疏
散门可直接通至步行街;
7.步行街两侧的商铺内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8.步行街两侧的商铺内均应设置消防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和消防应急广播系统

 

 

 

 

步行街

 

 

 

 

1.步行街的端部在各层均不宜封闭,确需封闭时,应在外墙上设置可开启的门窗(每层均要设置开口或窗口与外界直
接连通,不能设置商铺或采用其他方式封闭),且可开启门窗的面积不应小于该部位外墙面积的一半;
2.步行街的长度不宜大于300m(防止火灾一旦失控以后,导致过火面积过大,灭火时从消防车处开始敷设的消防水带
的供水长度过长,且不利于消防人员的进出);
3.步行街两侧的商铺在上部各层需设置回廊和连接天桥(天桥的宽度宜有一定限制,一般控制在4m左右,使其不具备
改设成商铺或增设摊位的条件)时,应保证步行街上部各层楼板的开口面积(首先要确保步行街各层楼板上的开口要
尽量大,除设置必要的廊道和步行街两侧的连接天桥外,不可以设置其他设施或楼板)不应小于步行街地面面积的
37%,且开口宜均匀布置;
4.步行街内任一点到达最近室外安全地点的步行距离不应大于60m;步行街两侧建筑二层及以上各层商铺的疏散门至该层最近
疏散楼梯口或其他安全出口的直线距离不应大于37.5m(确定该距离时,不能穿过商铺的分隔墙体画直线来计算);
5.步行街的顶棚材料应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承重结构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00h;步行街内不应布置可燃物;
6.步行街的顶棚下檐距地面的高度不应小于6.0m,顶棚应设置自然排烟设施并宜采用常开式的排烟口,且自然排烟口
的有效面积不应小于步行街地面面积的25%;常闭式自然排烟设施应能在火灾时手动和自动开启(当顶棚上采用自然
排烟,而回廊区域采用机械排烟时,要合理设计排烟设施的控制顺序);
7.步行街两侧建筑的商铺外每隔30m应设置DN65的消火栓,并应配备消防软管卷盘或消防水龙;
8.每层回廊均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步行街内宜设置自动跟踪定位射流灭火系统;
9.步行街内均应设置消防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和消防应急广播系统

简答题 二、一般公共建筑的疏散宽度计算方法   除剧场、电影院、礼堂、体育馆外的其他公共建筑,其疏散走道、安全出口(除另有规定外,安全出口的最小净宽度不应小于0.90m)、疏散楼梯和房间疏散门的各自总净宽度,应符合下列规定:(一)每层疏散走道、安全出口、疏散楼梯和房间疏散门的各自总净宽度,应根据疏散人数按每100人的最小疏散净宽度不小于下表的规定计算确定。当每层疏散人数不等时,疏散楼梯的总净宽度可分层计算,地上建筑内下层楼梯的总净宽度应按该层及以上疏散人数最多一层的疏散人数计算;地下建筑内上层楼梯的总净宽度应按该层及以下疏散人数最多一层的人数计算。
每层的疏散走道、安全出口、疏散楼梯和房间疏散门的每100人最小疏散净宽度(m/百人)


建筑的耐火等级

建筑层数

 

一、二级

 

三级

 

四级

 


1~2层

 

0.65

 

0.75

 

1.00

地上楼层

3层

0.75

1.00

 

 

≥4层

1.00

1.25

 

 

与地面出入口地面的高差≤10m

0.75

 

 

地下楼层

 

与地面出入口地面的高差>10m

 

1.00

 


注:表中黑体字易为考点。 (二)地下或半地下人员密集的厅、室(包括商店营业厅、证券营业厅等)和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其疏散走道、安全出1:3、疏散楼梯和房间疏散门的各自总净宽度,应根据疏散人数按每100人不小于1.00m计算确定。 (三)首层的总宽度应按该建筑疏散人数最多的一层的疏散人数计算确定,不供其他楼层人 员疏散的外门,可按本层的疏散人数计算确定。 (四)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中录像厅的疏散人数,应根据厅、室的建筑面积按不小于1.0人/m2计算;其他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的疏散人数,应根据厅、室的建筑面积按不小于0.5人/m2计算(对于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在计算疏散人数时,可以不计算疏散走道、卫生间等辅助用房的建筑面积,而只根据该场所内各厅、室的建筑面积确定,内部服务和管理人员的数量可根据核定人数确定)。(五)有固定座位的场所,其疏散人数可按实际座位数的1.1倍计算。 (六)展览厅的疏散人数应根据展览厅的建筑面积和人员密度计算,展览厅内的人员密度不宜小于0.75 A/m2。 (七)商店的疏散人数应按每层营业厅的建筑面积(“营业厅的建筑面积”包括营业厅内展示货架、柜台、走道等顾客参与购物的场所,也包括营业厅内的卫生间、楼梯间、自动扶梯等的建筑面积。对于采用严格的防火分隔,且疏散时无需进入营业厅内的仓储、设备房、工具间、办公室等,可不计人营业厅的建筑面积)乘以下表规定的人员密度计算。对于建材商店、家具和灯饰展示建筑,其人员密度可按下表规定值的30%确定。
商店营业厅内的人员密度(人/m2)

 

楼层位置

 

地下第二层

 

地下第一层

 

地上第一、二层

 

地上第三层

地上第四层

及以上各层

人员密度

0.56

0.60

0.43~0.60

0.39~0.54

0.30~0.42

注:1)根据该表确定人员密度值时,应考虑商店的建筑规模,当建筑规模较小(比如营业厅的建筑面积小于3 000m2)时宜取上限值;当建筑规模较大时,可取下限值。对于一座商店建筑内设置有多种商业用途时,考虑到不同用途区域可能会随经营状况或经营者的变化而变化,尽管部分区域可能用于家具、建材经销等类似用途,但人员密度仍需要按照该建筑的主要商业用途来确定,不能按照上述方法折减。2)表中数据在考试时一般会给出,不用熟记,但要了解。
三、超大规模地下或半地下商店的防火分隔措施 总建筑面积(包括营业场所、储存场所及其它配套服务场所的面积)大于20 000m2的地下或半地下商店,应采用无门、窗、洞口的防火墙、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楼板分隔为多个建筑面积不大于20 000m2的区域。相邻区域确需局部水平或竖向连通时,应采用下沉式广场等室外开敞空间、防火隔问、避难走道、防烟楼梯问(防烟楼梯问及其前室的门均应采用甲级防火门)等方式(均为防火墙的等效替代措施)进行连通;其中,下沉广场等开敞空间、防火隔问和避难走道主要是针对单层的平面防火分隔,防烟楼梯问主要是针对地下多层的竖向防火分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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