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一般公共建筑的疏散宽度计算方法   除剧场、电影院、礼堂、体育馆外的其他公共建筑,其疏散走道、安全出口(-考呗网题库移动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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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 二、一般公共建筑的疏散宽度计算方法   除剧场、电影院、礼堂、体育馆外的其他公共建筑,其疏散走道、安全出口(除另有规定外,安全出口的最小净宽度不应小于0.90m)、疏散楼梯和房间疏散门的各自总净宽度,应符合下列规定:(一)每层疏散走道、安全出口、疏散楼梯和房间疏散门的各自总净宽度,应根据疏散人数按每100人的最小疏散净宽度不小于下表的规定计算确定。当每层疏散人数不等时,疏散楼梯的总净宽度可分层计算,地上建筑内下层楼梯的总净宽度应按该层及以上疏散人数最多一层的疏散人数计算;地下建筑内上层楼梯的总净宽度应按该层及以下疏散人数最多一层的人数计算。
每层的疏散走道、安全出口、疏散楼梯和房间疏散门的每100人最小疏散净宽度(m/百人)


建筑的耐火等级

建筑层数

 

一、二级

 

三级

 

四级

 


1~2层

 

0.65

 

0.75

 

1.00

地上楼层

3层

0.75

1.00

 

 

≥4层

1.00

1.25

 

 

与地面出入口地面的高差≤10m

0.75

 

 

地下楼层

 

与地面出入口地面的高差>10m

 

1.00

 


注:表中黑体字易为考点。 (二)地下或半地下人员密集的厅、室(包括商店营业厅、证券营业厅等)和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其疏散走道、安全出1:3、疏散楼梯和房间疏散门的各自总净宽度,应根据疏散人数按每100人不小于1.00m计算确定。 (三)首层的总宽度应按该建筑疏散人数最多的一层的疏散人数计算确定,不供其他楼层人 员疏散的外门,可按本层的疏散人数计算确定。 (四)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中录像厅的疏散人数,应根据厅、室的建筑面积按不小于1.0人/m2计算;其他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的疏散人数,应根据厅、室的建筑面积按不小于0.5人/m2计算(对于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在计算疏散人数时,可以不计算疏散走道、卫生间等辅助用房的建筑面积,而只根据该场所内各厅、室的建筑面积确定,内部服务和管理人员的数量可根据核定人数确定)。(五)有固定座位的场所,其疏散人数可按实际座位数的1.1倍计算。 (六)展览厅的疏散人数应根据展览厅的建筑面积和人员密度计算,展览厅内的人员密度不宜小于0.75 A/m2。 (七)商店的疏散人数应按每层营业厅的建筑面积(“营业厅的建筑面积”包括营业厅内展示货架、柜台、走道等顾客参与购物的场所,也包括营业厅内的卫生间、楼梯间、自动扶梯等的建筑面积。对于采用严格的防火分隔,且疏散时无需进入营业厅内的仓储、设备房、工具间、办公室等,可不计人营业厅的建筑面积)乘以下表规定的人员密度计算。对于建材商店、家具和灯饰展示建筑,其人员密度可按下表规定值的30%确定。
商店营业厅内的人员密度(人/m2)

 

楼层位置

 

地下第二层

 

地下第一层

 

地上第一、二层

 

地上第三层

地上第四层

及以上各层

人员密度

0.56

0.60

0.43~0.60

0.39~0.54

0.30~0.42

注:1)根据该表确定人员密度值时,应考虑商店的建筑规模,当建筑规模较小(比如营业厅的建筑面积小于3 000m2)时宜取上限值;当建筑规模较大时,可取下限值。对于一座商店建筑内设置有多种商业用途时,考虑到不同用途区域可能会随经营状况或经营者的变化而变化,尽管部分区域可能用于家具、建材经销等类似用途,但人员密度仍需要按照该建筑的主要商业用途来确定,不能按照上述方法折减。2)表中数据在考试时一般会给出,不用熟记,但要了解。
三、超大规模地下或半地下商店的防火分隔措施 总建筑面积(包括营业场所、储存场所及其它配套服务场所的面积)大于20 000m2的地下或半地下商店,应采用无门、窗、洞口的防火墙、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楼板分隔为多个建筑面积不大于20 000m2的区域。相邻区域确需局部水平或竖向连通时,应采用下沉式广场等室外开敞空间、防火隔问、避难走道、防烟楼梯问(防烟楼梯问及其前室的门均应采用甲级防火门)等方式(均为防火墙的等效替代措施)进行连通;其中,下沉广场等开敞空间、防火隔问和避难走道主要是针对单层的平面防火分隔,防烟楼梯问主要是针对地下多层的竖向防火分隔。

参考答案暂无
解析:暂无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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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四、防火隔间、避难走道、用于防火分隔的下沉式广场等室外开敞空间的防火设置要求
防火隔间、避难走道、用于防火分隔的下沉式广场等室外开敞空间(均为防火墙的等效替代措施)的防火设置要求应符合下表规定。
防火隔间、避难走道、用于防火分隔的下沉式广场等室外开敞空间的防火设置要求

名称

防火设置要求

 

 

 

下沉式

广场等

室外开

敞空间

 

 

1.应能防止相邻区域的火灾蔓延和便于安全疏散;
2.分隔后的不同区域通向下沉式广场等室外开敞空间的开口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13m(该距离为室外
开敞空间的最小长度和宽度)。室外开敞空间除用于人员疏散外不得用于其他商业或可能导致火灾蔓延的用途,其
中用于疏散的净面积不应小于169m2(是有效分隔火灾的开敞区域的最小面积,即最小长度×宽度,13m×13m);
3.下沉式广场等室外开敞空间内应设置不少于1部直通地面的疏散楼梯。当连接下沉广场的防火分区需利用下沉广

场进行疏散时,疏散楼梯的总净宽度不应小于任一防火分区通向室外开敞空间的设计疏散总净宽度;

4.确需设置防风雨蓬时,防风雨蓬不应完全封闭,四周开口部位应均匀布置,开口的面积不应小于该空间地面面积

的25%,开口高度不应小于1.0m;开口设置百叶时,百叶的有效排烟面积可按百叶通风口面积的60%计算;

5.紧靠防火墙两侧的门、窗、洞口之间最近边缘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2.0m,采取设置乙级防火窗(具有不可开启
窗扇或可自动关闭)等防止火灾水平蔓延的措施(以上2.0m范围内均应采取防火措施)时,该距离不限。
6.建筑内的防火墙不宜设置在转角处,确需设置时,内转角两侧墙上的门、窗、洞口之间最近边缘的水平距离不应
小于4.0m;采取设置乙级防火窗(具有不可开启窗扇或可自动关闭)等防止火灾水平蔓延的措施(以上4.0m范围
内均应采取防火措施)时,该距离不限。

 

 

防火隔间

 

1.防火隔间的墙应为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防火隔墙;
2.防火隔间的建筑面积不应小于6.0m2
3.防火隔间的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
4.不同防火分区通向防火隔间的门不应计入安全出口,门的最小间距不应小于4m;
5.防火隔间内部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应为A级;
6.只能用于相邻两个独立使用场所的人员相互通行,不应用于除人员通行外的其他用途;
7.该防火隔间上设置的甲级防火门,在计算防火分区的安全出口数量和疏散宽度时,不能计入数量和宽度

 

 

 

避难走道

 

 

1.避难走道防火隔墙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3.00h,楼板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50h;
2.避难走道直通地面的出口不应少于2个,并应设置在不同方向;当避难走道仅与1个防火分区相通且该防火分区
至少有1个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时,可设置1个直通地面的出口;任一防火分区通向避难走道的门至该避难走道最
近直通地面的出口的距离不应大于60m;
3.避难走道的净宽度不应小于任一防火分区通向该避难走道的设计疏散总净宽度;
4.避难走道内部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应为A级;
5.防火分区至避难走道入口处应设置防烟前室,前室的使用面积不应小于6.0m2,开向前室的门应采用甲级防火
门,前室开向避难走道的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
6.避难走道内应设置消火栓、消防应急照明、应急广播和消防专线电话;
7.避难走道主要用于解决大型建筑中疏散距离过长,或难以按照规范要求设置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等问题。避难走
道和防烟楼梯间的作用类似,疏散时人员只要进入避难走道,就可视为进入相对安全的区域

简答题五、公共建筑的有关消防设施设置部位及其相关要求
公共建筑的有关消防设施设置部位及其相关要求应符合下表规定。
公共建筑的有关消防设施设置部位及其相关要求

消防设施

设置部位

设置要求

 

 

 

排烟设施

 

 

1.设置在一、二、三层且房间建筑面积大于100m2的歌舞娱乐放
映游艺场所,设置在四层及以上楼层、地下或半地下的歌舞娱乐
放映游艺场所;
2.中庭;
3.公共建筑内建筑面积大于100m2且经常有人停留的地上房间;

4.公共建筑内建筑面积大于300m2且可燃物较多的地上房间;
5.建筑内长度大于20m的疏散走道;
6.总建筑面积大于200m2或1个房间建筑面积大于50m2,且经
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室)、地上建筑
内的无窗房间。

 

 

 

机械排烟口平时应常闭

 

 

 

 

 

消防
应急

照明

 

 

 

疏散
照明

 

 

 

 

1.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间的前室或合
用前室、避难走道、避难层(间);
2.观众厅、展览厅、多功能厅和建筑面积大于200m2的营业厅、
餐厅、演播室等人员密集的场所;
3.建筑面积大于100m2的地下或半地下公共活动场所;

4.公共建筑内的疏散走道。

 

1.建筑内疏散照明的地面最低水平照度
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对于疏散走道,不应低于1.01x;
②对于人员密集场所、避难层(间),
不应低于3.01x;对于病房楼或手术部的
避难间,不应低于10.01x;
③对于楼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避难

走道,不应低于5.01x;

2.疏散照明灯具应设置在出口的顶部、
墙面的上部或顶棚上。

 

 

备用
照明

 

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自备发电机房、配电室、防排烟机
房以及发生火灾时仍需正常工作的消防设备房。

1.作业面的最低照度不应低于正常照明
的照度;
2.备用照明灯具应设置在墙面的上部或
顶棚上。

 

灯光

疏散

指示

标志

1.安全出口和人员密集的场所的疏散门的正上方;
2.沿疏散走道设置的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应设置在疏散走道及

其转角处距地面高度1.0m以下的墙面或地面上,且灯光疏散指

示标志间距不应大于20m;对于袋形走道,不应大于10m;在走

道转角区,不应大于1.0m。

 

 

为主要的疏散指示标志。

 

 

疏散
指示
标志

 

 

保持视
觉连续
的灯光
疏散指
示标志
或蓄光
疏散指
示标志

1.总建筑面积大于8 000m2的展览建筑;
2.总建筑面积大于5 000m2的地上商店;
3.总建筑面积大于500m2的地下或半地下商店;
4.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
5.座位数超过1 500个的电影院、剧场,座位数超过3 000个的
体育馆、会堂或礼堂:
6.车站、码头建筑和民用机场航站楼中建筑面积大于3 000m2
的候车、候船厅和航站楼的公共区。

 

1.设置在疏散走道和主要疏散路径的地
面上
2.是辅助疏散指示标志,不能作为主要
的疏散指示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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