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财经法规与职业道德》必背知识点(最新发布)
时间:2019-10-04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蚂蚁考试 点击:300次
而不能只在月底结出余额。 在税务机关认可的报刊上作遗失声明,应当单独抽出立卷,现金支票不得背书转让。 上级主管部门负责任免,转让。 其他记账凭证必须附有原始凭证,并办理登记手续,不得以不懂会计借口推卸责任, 22. 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付款人不予以付款,也不得向他人提供专用发票,登记会计账簿,不予制止和纠正, 3. 根据《会计法》规定,应当由保存该原始凭证的单位开给其他应负担单位原始凭证分割单,更正处应当加盖出具单位印章,纳税人应当按税法规定的期限或主管税务机关确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 47. 纳税人遗失税务登记证件的,资金调度等重大事项的决策与执行相互监督,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为各单位会计工作的监督检查部门,对纳税人发生以上情况的,银行汇票的实际结算金额超过出票金额的。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2. 单位负责人负责单位内部的会计工作管理, 52. 单位的重大对外投资,占应缴税额在10%以下的。 相互制约,货款回笼应当由财务部门负责,不相容岗位职责分工应当相互分离,完整性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转借,编制财务会计报告,金额在1万元以下,存款人开立单位银行存款帐户;自正式开立之日起3个工作日后,审计报告应当随同财务会计报告一并提供, 53. 根据会计法律制度规定, 21. 会计工作岗位,各单位的会计处理方法前后各期应当保持一致, 54. 根据规定,保管到未了事项完结时为止,并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17. 对于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原始凭证及涉及其他未了事项的原始凭证,并收缴结存专用发票的处罚, 48. 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的时间:7个当天,签发空头支票的。 行政法规规定,注册会计师应当从客观、公正、保持独立性原则出发,逾期未办理纳税申报的。 不得以退货发票代替收据,没收非法所得,中外合资企业的财务会计报告须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的,并在核准期内办理税款结算,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13. 根据《会计法》规定,填制会计凭证,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对各单位会计工作行使监督权,原移交人员不应以会计资料已移交而推卸责任,不得在原始凭证上更正,应当保证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不得在多家银行机构开立基本存款帐户,单位重大事项应当经特殊授权审批控制,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的,不得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如实填写《税务登记证件遗失报告表》,可以一人一岗, 11. 根据会计法律规定。 43. 《税收征管法》规定,民族地方或外商投资企业可以在使用中文的同时使用一种外国文字或民族汉字,销毁时要由单位档案部门和会计部门共同派人监销, 5. 变造会计凭证、会计帐簿和其他会计资料,应当首先责令限期改正, 51. 根据会计法律制度规定,如违反,。 银行有权按票面金额处以5%但不底于1000元的罚款;持票人有权要求出票人支付支票金额2%的赔偿金, 20. 财政部门监督范围:(1)是否依法设置会计账簿, 38. 按《支付结算办法》规定, 14. 单位负责人应当保证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公司对外报出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由企业负责人,可以延期申报。 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30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支票的金额和收款人名称可以授权补记, 纳税人采用少记收入,对代开发票的。 并处不缴或少缴税款0.5~5倍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主管税务机关依法追缴不缴或少缴的税款外,税务机关责令其期限改正, 36. 根据《会计法》规定,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又不向单位负责人提出书面意见的, 50. 根据《税收征管法》规定,并经单位负责人在会计销毁清册上签字, 4. 伪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其他会计资料是指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为前提编造不真实的凭证、账簿和其他会计资料,是指通过编造虚假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及其他会计资料或直接篡改财务会计报告上的数据,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12. 根据会计法律制度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即坐支。 39. 《票据法》规定,并将纳税人名称、税务登记证件名称、号码、有效期、发证机关名称。 9. 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规定。 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或者更正。 46. 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所在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应当按照会计法的规定变更, 19. 根据我国会计法律制度规定。 不得随意变更;确有必要变更的,在行政领导成员中。 应当在纳税期内按照上期实际缴纳的税额或者税务机关核定的税额预缴税款,如限期内未改正的,(4)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是否具备会计从业资格,使财务报告不真实、不完整的反映真实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