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基础知识)三色笔记讲义:第二章期货市场组织结构与投资者(6)
时间:2016-10-25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300次
考点十、投资者教育与期货公司的经营管理 投资者教育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普及期货基本知识,宣传正确的投资理念,使投资者了解期货市场结构、特点和功能。 (2)提示投资者辨别合法的期货经营机构,参与合法的期货交易,加强自我保护意识。 (3)宣传与投资者密切相关的期货基本法规、基本制度及相关规定,介绍开户、交易、结算、交割、投资咨询等相关规定,增强投资者对交易所异常交易等规定的了解和掌握,提高投资者遵守相关规定的自觉性。 (4)加强投资者风险意识教育,使投资者明确自主决策、风险自担。 (5)提示投资者进行自我风险承受能力评估,判断其是否满足有关投资者适当性标准的规定。 (6)提示投资者注意资金风险,使用合法资金进行期货交易,加强风险防范,远离期货配资。 (7)提示投资者注意保护资金、交易账户及密码信息,提高网上交易安全防护意识。 (8)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教育投资者学习、领会各项法规、交易规则等涉及投资者保护的相关条款,使投资者明确维权途径,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考点十一、期货公司营业部的经营管理 1、场所和岗位设置 按照规定,期货公司在设立营业部之前.首先必须满足对经营场所及设施的具体要求。对于营业部的岗位设置,除营业部经理外.工作人员不得少于5人,并且营业部应当设立市场开发、开户与合同管理、交易、信息技术管理、财务等业务岗位,确保前、中、后台业务分开。 2、内控管理 期货公司对营业部的经营管理重点体现在对其内控管理等方面的监督管理上。首先,期货营业部的内控制度必须由公司统一制定,满足公司对营业部统一结算、统一风险管理、统一资金调拨、统一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的“四统一”要求。其次.在开户、结算以及风险控制和交易等环节,营业部必须严格执行期货公司的管理制度。 3、内部合规检查制度 合规检查部门每年对营业部的经营合规情况进行1次以上现场检查,包括以下内容: (1)营业部负责人履职情况及从业人员执业情况; (2)营业部岗位设置情况及人员资格情况; (3)营业场所及设施合规情况;。 (4)营业部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 (5)期货公司统一结算、统一风险管理、统一资金调拨、统一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执行情况; (6)信息技术系统运行情况; (7)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考点十二、其他期货中介与服务机构 一、券商IB 期货投资者可以通过券商(Introducing Broker,IB)协助开立期货账户;符合条件的证券公司受期货公司委托,可以将客户介绍给期货公司,并为客户开展期货交易提供一定的服务,期货公司因此向证券公司支付一定的佣金。这种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的证券公司就是券商。 证券公司只能接受其全资拥有或者控股,或者被同一机构控制的期货公司的委托从事介绍业务,不能接受其他期货公司的委托从事介绍业务。 根据《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试行办法》.证券公司受期货公司委托从事中间介绍业务.应当提供下列服务: (1)协助办理开户手续; (2)提供期货行情信息和交易设施;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服务。 证券公司不得代理客户进行期货交易、结算或交割,不得代期货公司、客户收付期货保证金,不得利用证券资金账户为客户存取、划转期货保证金。 二、居间人 期货居间人是指独立于期货公司和客户之外,接受期货公司委托进行居间介绍,独立承担基于居间法律关系所产生的民事责任的自然人或组织。其主要职责是介绍客户。 居问人与期货公司没有隶属关系,不是期货公司所订立期货经济合同的当事人。 期货公司的在职人员不得成为本公司和其他期货公司的居间人。 三、期货信息咨询机构 期货信息咨询机构主要提供期货行情软件、交易系统及相关信息咨询服务。是投资者进行期货交易时不可或缺的因素,也是网上交易的重要工具。其系统的稳定性、价格传输的速度对于投资者获取投资收益发挥重要的作用。 四、期货保证金存管银行 期货保证金存管银行(简称存管银行)属于期货服务机构,是由交易所指定,协助交易所办理期货交易结算业务的银行。交易所有权对存管银行的期货结算业务进行监督。 五、交割仓库 交割仓库也称为指定交割仓库,是指由期货交易所指定的、为期货合约履行实物交割的交割地点。期货交易的交割由期货交易所统一组织进行。期货交易所不得限制实物交割总量,并应当与交割仓库签订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指定交割仓库的日常业务分为3个阶段:商品入库、商品保管和商品出库。指定交割仓库应保证期货交割商品优先办理入库、出库。 交割仓库不得有下列行为:出具虚假仓单;违反期货交易所业务规则,限制交割商品的入库、出库;泄露与期货交易有关的商业秘密;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参与期货交易;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行为。
考点十三、期货投资者 一、期货投资者的分类 (1)根据进入期货市场的目的不同,期货投资者分为套期保值者和投机者。 (2)按照自然人/法人划分,期货投资者分为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 二、期货市场的主要机构投资者 (一)对冲基金 对冲基金(Hedge Fund),又称避险基金,是指“风险对冲过的基金”,是一种充分利用各种金融衍生品的杠杆效应,承担较高风险、追求较高收益的投资模式,属于私募基金。 特征: (1)最低投资额往往很高,对冲基金的投资者通常限于金融机构和富人。 (2)期货和期权市场等衍生品市场实际上是对冲基金资产组合配置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3)经常运用对冲的方法去抵消市场风险,锁定套利机会。 对冲基金和共同基金的区别: (1)对冲基金并不需要在美国联邦投资法下注册,而共同基金则受到监管条约的限制。 (2)共同基金投资组合中的资金不能投资期货等衍生品市场,对冲基金可投资期货等衍生品市场。 (二)商品投资基金 商品投资基金(Commodity Pool)是指广大投资者将资金集中起来,委托给专业的投资机构,并通过商品交易顾问(CTA)进行期货和期权交易,投资者承担风险并享受投资收益的一种集合投资方式。 商品投资基金和对冲基金的区别: (1)商品投资基金的投资领域比对冲基金小得多,它的投资对象主要是在交易所交易的期货和期权,而不涉及股票债券和其他金融资产,因而其业绩表现与股票和债券市场的相关度更低。 (2)在组织形式上,商品投资基金运作比对冲基金规范,透明度更高,风险相对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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