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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第二章会计法律制度最新教材(11)

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
5、工作交接 【交接原因】
(1)调动工作;(2)离职;(3)因病暂时不能工作
【不同级别】
(1)一般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监交;
(2)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单位负责人负责监交,必要时主管单位可以派人会同监交。
【具体程序】
(1)移交人员在办理移交时,要按移交清册逐项移交;接替人员要逐项核对点收;
(2)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要在移交清册上签名or盖章,并应在移交清册上注明:单位名称,交接日期,交接双方和监交人的职务、姓名,移交清册页数以及需要说明的问题和意见等;
(3)移交清册一般应当填制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
(4)接替人员应当继续使用移交的会计账簿,不得自行另立新账,以保持会计记录的连续性。
(5)移交人员对所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有关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6、专业职务和专业技术资格
(参考教材P51-52)
(1)会计专业职务:高级会计师、会计师、助理会计师、会计员
【对比】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级、中级、高级。
(2)初级 、中级会计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制度,高级会计师资格实行考试与评审相结合制度。
(3)继续教育工作实行统筹规划、分级负责、指导的管理体制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不少于 90 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时的 2/3 。
7、总会计师 (1)主管本单位会计工作的行政领导,是单位行政领导成员,是单位会计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单位的财务会计管理和经济核算,参与单位的重大经营决策活动,是单位主要行政领导人的参谋和助手
(2)国有的和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大、中型企业必须设置总会计师,其他单位可以根据业务需要,自行决定是否设置总会计师 。
 
第四节 会计职业道德
一、会计职业道德的概念(略P53)
二、会计职业道德的主要内容
 

职业道德 具体内容
1、爱岗敬 (1)正确认识会计职业,树立职业荣誉感;
(2)热爱会计工作,敬重会计职业;
(3)安心工作,任劳任怨;(4)严肃认真,一丝不苟;(5)忠于职守,尽职尽责。
2、诚实守 (1)做老实人,说老实话,老实事,不搞虚假;
(2)保密守信,不为利益所诱惑;
(3)执业谨慎,信誉至上
3、洁自律 (1)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2)公私分明、不贪不占;
(3)遵纪守法,一生正气
4、客观公 (2)端正态度,依法办事;
(2)实事 求是,不偏不倚;
(3)如实反
映,保持应有的独立性。
5、坚持 (1)熟悉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始终坚持按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实施会计监督。
(2)实际工作中,应以准则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在发生道德冲突时,应坚持准则,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众利益和正常的经济秩序
6、提高 (1)不断提高会计专业技能的意识和愿望;
(2)具有勤学苦练的精神和科学的学习方法,刻苦钻研,不断进取,提高业务水平
7、参与 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努力钻研业务,全面熟悉本单
位经营活动和业务流程,主动提出合理化建议,积极参与管理,使管理活动更有针对性和实效性。
8、强化 要求会计人员树立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努力维护和提升会计职业的良好社会形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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