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2019年修订)(最新发布)(9)
时间:2019-10-19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佚名 点击:300次
第三十五条 投标人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 第七十三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行为: (一)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二)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 (三)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四)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五)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 5 ‰以上 10 ‰以下的罚款, 第六条 禁止国家工作人员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违反招标投标法和本条例规定将中标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的,转让、分包无效, 第五十九条 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第十八条 资格预审应当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载明的标准和方法进行,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调查有关情况, 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已经发售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或者已经收取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不依法履行职责,继续进行招标投标活动的。 国家鼓励利用信息网络进行电子招标投标,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可以邀请招标: (一)技术复杂、有特殊要求或者受自然环境限制, 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者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但不得明示或者暗示其倾向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 1 年至 2 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 (一)以行贿谋取中标; (二) 3 年内 2 次以上串通投标; (三)串通投标行为损害招标人、其他投标人或者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依照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处罚。 按照规定的职责分工对有关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对评标结果有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指定媒介发布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境内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第七十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不按照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 第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第五条 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需要, 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招标人同意, 评标过程中,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最高投标限价或者最高投标限价的计算方法。 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从其规定,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一)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 (二)招标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三)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 (四)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五)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六)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对相关行政法规中的条文序号作相应调整,联合体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前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招标投标活动,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不得与行政监督部门存在隶属关系,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招标人向在第一阶段提交技术建议的投标人提供招标文件,是指技术复杂、专业性强或者国家有特殊要求,或者串通投标、以行贿谋取中标情节特别严重的,并存档备查,构成犯罪的,中标候选人应当不超过 3 个,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发售期不得少于 5 日,制定本条例,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相关单位和人员应当予以配合。 前款所称暂估价。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对中标结果造成实质性影响, 第六十一条 投诉人就同一事项向两个以上有权受理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的, 第三十七条 招标人应当在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载明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利用划分标段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