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消防工程师《案例分析》民用建筑案例3:歌舞厅防火案例分析(12)
时间:2018-08-20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300次
2的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室 )应设置消防电梯;消防电梯应分别设置在不同防火分区内,且每个防火分区不应少于1 台。 (七)室内装修 根据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 50222—2017)的规定,该餐饮建筑的室内装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地上各层包间室内顶棚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其他部位应采用不低于B1级的装修材料;地下一层包间室内顶棚、墙面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其他部位应采用不低于B1级的装修材料;经常使用明火器具的包间或(和 )地下一层的无窗包间,其内部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除A级外,应在上述规定的基础上提高一级。照明灯具及电气设备、线路的高温部位,当靠近非A级装修材料或构件时,应采取隔热(如:采用岩棉、玻璃棉等A级材料隔热)、散热等防火保护措施,与窗帘、帷幕、幕布、软包等装修材料的距离不应小于500 mm。 当室内顶棚、墙面、地面和隔断装修材料内部安装电加热供暖系统时,室内采用的装修材料和绝热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应为A级。当室内顶棚、墙面、地面和隔断装修材料内部安装水暖(或蒸汽)供暖系统时,其顶棚采用的装修材料和绝热材料的燃烧性能应为A级,其他部位的装修材料和绝热材料的燃烧性能不应低于B1级。 (2)地下一层餐厅室内顶棚、墙面、地面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隔断、固定家具、装饰织物应采用不低于B1级的装修材料,其他装修装饰材料应采用不低于B2级的装修材料;地下一层经常使用明火器具的餐厅或(和)无窗餐厅,其内部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除A级外,应在上述规定的基础上提高一级。照明灯具及电气设备、线路的高温部位,当靠近非A级装修材料或构件时,应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保护措施,与窗帘、帷幕、幕布、软包等装修材料的距离不应小于500 mm; 灯饰应采用不低于B1级的材料。当地下一层餐厅室内顶棚、墙面、地面和隔断装修材料内部安装电加热供暖系统时,室内采用的装修材料和绝热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应为A级;当室内顶棚、墙面、地面和隔断装修材料内部安装水暖(或蒸汽)供暖系统时,其顶棚采用的装修材料和绝热材料的燃烧性能应为A级,其他部位的装修材料和绝热材料的燃烧性能不应低于B1级。 (3)地上各层餐厅室内顶棚应采用不低于B1级的装修材料,墙面、地面、隔断和窗帘应采用不低于B2级的装修材料,固定家具和其他装修装饰材料可采用B3级的装修材料;地上各层经常使用明火器具的餐厅或(和)无窗餐厅,其室内顶棚、墙面、地面、隔断和窗帘应采用A级的装修材料,固定家具和其他装修装饰材料应采用不低于B1级的装修材料。照明灯具及电气设备、线路的高温部位,当靠近非A级装修材料或构件时,应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保护措施,与窗帘、帷幕、幕布、软包等装修材料的距离不应小于500 mm; 灯饰应采用不低于B1级的材料。建筑内部的配电箱、控制面板、接线盒、开关、插座等不应直接安装在低于B1级的装修材料上;用于墙面装修的木质类板材,当内部含有电器、电线等物体时,应采用不低于B1级的材料。 当室内顶棚、墙面、地面和隔断装修材料内部安装电加热供暖系统时,室内采用的装修材料和绝热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应为A级。当室内顶棚、墙面、地面和隔断装修材料内部安装水暖(或蒸汽)供暖系统时,其顶棚采用的装修材料和绝热材料的燃烧性能应为A级,其他部位的装修材料和绝热材料的燃烧性能不应低于B1级。建筑内部不宜设置采用B3级装饰材料制成的壁挂、布艺等,当需要设置时,不应靠近电气线路、火源或热源,或采取隔离措施。 (4)疏散走道和安全出口的顶棚、墙面不应采用影响人员安全疏散的镜面反光材料。 (5)地上各层的水平疏散走道和安全出口的门厅,其顶棚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其他部位应采用不低于B1级的装修材料;地下各层的疏散走道和安全出口的门厅,其顶棚、墙面和地面均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 (6)疏散楼梯间和前室的顶棚、墙面和地面均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 (7)建筑物内上下层相连通的中庭、走马廊、开敞楼梯、自动扶梯(均属于共享空间部位 ),其连通部位的顶棚、墙面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其他部位应采用不低于B1级的装修材料。 (8)消防水泵房、机械加压送风或排烟机房、固定灭火系统钢瓶间、配电室、变压器室、发电机房、储油间、通风和空调机房等,其内部所有装修均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