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基金从业股权投资基金基础知识考点精华讲义汇总:第3章(3)
时间:2017-11-08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300次
第四,通过一个结束性事件完成交易; 第五,作为公司的所有者及董事会控制成员,通过已有管理层或新的管理层经营被收购公司; 第六,监督高层管理者的活动及决策; 第七,作出所有的战略和财务决策; 第八,决定出售公司的时机和方式(通常在投资银行的协助下)。 第二节 公司型基金、合伙型基金与信托(契约)型基金 考纲要求: 1、理解公司型基金的概念和特点 2、理解合伙型基金的概念和特点 3、理解信托(契约)型基金的概念和特点 根据组织形式不同,股权投资基金可以分为公司型基金、合伙型基金和信托(契约)型基金,见表3—2。 表3-2 公司型基金、合伙型基金和信信托(契约)型基金的比较
(一)公司型基金的概念 公司型股权投资基金采用公司的组织形式,投资者是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股东权利,并以其投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公司型基金可自行或委托专业基金管理人进行基金管理。公司型基金是企业法人实体。 在我国,公司型基金可采取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的形式。 公司型基金的参与主体主要为投资者和基金管理人。投资者既是基金份额持有者又是公司股东,按照公司章程行使相应权利、承担相应义务和责任。从投资者权利的角度看,投资者作为公司的股东,可通过股东大会(股东会)和董事会(执行董事)委任并监督基金管理人,见图3—2。 ![]() 图3-2 公司型股权投资基金 (二)公司型基金的特点 第一,公司在很多国家比合伙企业、契约结构有着更悠久的历史和更为健全的法律环境,进而使这些国家的公司有着更完整的组织结构和更规范的管理系统,可以有效降低运作风险。 第二,公司型基金是独立的企业法人,可以通过借款来筹集资金,这在合伙型基金和信托(契约)型基金中往往不可行。 第三,公司的有限责任,意味着全体股东承担有限责任。 二、合伙型基金 (一)合伙型基金的概念 合伙型股权投资基金采用有限合伙企业的组织形式,投资者作为合伙人参与投资,依法享有合伙企业财产权,由普通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由基金管理人具体负责投资运作。合伙型基金不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 合伙型基金的参与主体主要为普通合伙人、有限合伙人及基金管理人。普通合伙人对基金(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基金(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普通合伙人可自行担任基金管理人或者委托专业的基金管理机构担任基金管理人。有限合伙人不参与投资决策。 (责任编辑:admin)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