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从业三色笔记考点第19章 基金的利润分配与税收(2)
时间:2016-09-20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300次
| 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基金年度可供分配利润的 90%
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得低于面值。 4.封闭式基金只能采用现金分红。
知识点五、开放式基金的利润分配 1.我国开放式基金按规定需在基金合同中约定每年基金利润分配的最多次数和基金利润分配的最低比例,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 2.开放式基金的分红方式有两种: (1)现金分红方式:是基金分红采用的最普遍的形式。 (2)分红再投资转换为基金份额:基金收益分配默认为采用现金方式,持有人可以事先选择分红再投资,事先没有做出选择的,基金管理人应当支付现金。
知识点六、基金份额的分拆、合并 1.基金份额分拆是指在保证投资者的投资总额不发生改变的前提下, 将一份基金按照一定的比例分拆成若干份, 每一基金份额的单位净值也按相同比例降低, 是对基金的资产进行重新计算的一种方式。 2.基金份额分拆可以降低投资者对价格的敏感性,有利于基金持续营销,有利于改善基金份额持有人结构, 有利于基金经理更为有效地运作资金, 从而贯彻基金运作的投资理念与投资哲学 3.基金进行分拆也可以降低基金单位净值, 事实上基金的分拆类似于基金分红中红利再投资的模式
知识点七、货币市场基金的利润分配 1.对于每日按照面值进行报价的货币市场基金,可以在基金合同中将收益分配的方式约定为红利再投资,并应当每日进行收益分配 2.当日申购的基金份额自下一个工作日起享有基金的分配权益,当日赎回的基金份额自下一个工作日起不享有基金的分配权益。 3.货币市场基金每周五进行分配时,将同时分配周六和周日的利润;每周一至周四进行分配时,则仅对当日利润进行分配,节假日的利润计算基本与在周五申购或赎回的情况相同
知识点八、基金自身投资活动产生的税收 (一)营业税 1.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免征营业税。 2.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的征税范围, 不征收营业税。 (二)印花税 从 2008 年 9 月 19 日起, 基金卖出股票时按照 1‰的税率征收证券 (股票) 交易印花税,而对买入交易不再征收印花税,即对印花税实行单向征收。 (三)所得税 1.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2.对基金取得的股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储蓄存款利息收入,由上市公司、发行债券的企业和银行在向基金支付上述收入时代扣代缴 20%的个人所得税。 (1)投资者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内(含 1 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2)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暂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3)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暂减按 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4)个人的实际税负分别相当于 20%、10%和 5%。
知识点九、投资者买卖基金产生的税收 (一)机构投资者买卖基金的税收 1.金融机构(包括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买卖基金份额的差价收入征收营业税 2.机构投资者买卖基金份额获得的差价收入,应并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征收企业所得税; 3. 机构投资者买卖基金份额暂免征收印花税 (二)个人投资者投资基金的税收 1.个人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获得的股票的股利收入、企业债券的利息收入,由上市公司、发行债券的企业和银行在向基金支付上述收入时,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