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第五章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居民纳税人个人(最新发布)
时间:2019-12-04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蚂蚁考试 点击:300次
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备考已经开始。华图广东会计资格考试网为大家准备了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重要考点,希望有助于大家备考。 第五章 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 考点五: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居民纳税人个人综合所得 1. 公式: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年收入-费用6万-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2. 税率:3%~45%七级超额累进税率 3. 计税方法:按年合并计算 4. 说明: (1)综合所得由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组成; (2)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 (3)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 (4)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20%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70%计算 【例题10:多选题】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的有() A劳务报酬所得 B稿酬所得 C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D财产租赁所得 【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四项。 【例题11:多选题】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下列各项支出中,属于专项附加扣除项目的有()。 A基本养老保险 B子女教有 C住房租金 D住房公积金 【正确答案】BC 【答案解析】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基金、赡养老人等支出。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