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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第一章讲义:仲裁机构(最新发布)

【摘要】2014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第一章讲义:仲裁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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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考生进入备考阶段。为大家分享了初级会计职称《初级经济法基础》知识点,随后还会有经典试题与备考技巧,敬请期待!

  仲裁机构

  1、仲裁委员会性质:民间性组织

  (1)仲裁委员会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可以在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设立,也可以根据需要在其他设 区的市设立。――不实行地域管辖

  (2)仲裁委员会独立于行政机关,与行政机关没有隶属关系。仲裁委员会之间没有隶属关系。――不实行级别管辖

  2.仲裁委员会组成:由主任1人、副主任2~4人和委员7~11人组成。仲裁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中,法律、经济贸易专家 不得少于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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