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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考点:税务管理(最新发布)

2018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考点:税务管理

  第七章 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

  第一节 税务管理

  1.税务登记管理

  (1)税务登记申请人

  ①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

  ②其他纳税人

  ③扣缴义务人——根据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负有扣缴税款义务的扣缴义务人(国家机关除外),应当办理扣缴税款登记。

  【注意】无需办理的情形:国家机关、个人和无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流动性农村小商贩

  【注意】2017年7月1日起,购买方为企业的,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2018年新增)

  【例-单选题】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的规定,关于发票开具和保管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2015年)

  A.销售货物开具发票时,可按付款方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B.经单位财务负责人批准后,可拆本使用发票

  C.已经开具的发票存根联保存期满后,开具发票的单位可直接销毁

  D.收购单位向个人支付收购款项时,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网校答案:D

  网校解析:

  (1)选项A:属于虚开发票行为;

  (2)选项B:禁止拆本使用发票;

  (3)选项C:保存期满,应报经税务机关查验后销毁。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