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初级会计经济法知识点辅导资料13(最新发布)
时间:2017-09-27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网络 点击:300次
劳动诉讼 (一)劳动诉讼申请范围 1、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劳动者对劳动争议的终局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当事人对终局裁决情形之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提起诉讼。 4、终局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l5日内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劳动诉讼程序 劳动诉讼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执行。 第七节 违反劳动合同法的法律责任 (简单了解,内容略) 名师指导:>> 全国统一服务热线:4000-525-585 快速联系通道 考生热点搜索: | | |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