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必背考点:土地增值税法律制度
时间:2017-08-25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网络 点击:300次
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必背考点:土地增值税法律制度 征税范围(★★★)(13年单选、14年多选)
【总结】土地增值税属于收益性质的土地税,因此只有在发生权属转移且有增值的情况下才予征收。同学们在理解的基础上,关注出让与转让、投资联营。 应纳税额计算(☆) (一)计税公式 土地增值税=增值额×税率-扣除项目金额×速算扣除系数 增值额=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扣除项目金额 (二)新建项目具体扣除标准
(三)计算步骤 1.确定收入——题目给出 2.确定扣除项目金额 (1)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题目给出 (2)房地产开发成本——题目给出 (3)房地产开发费用——根据题目内容判定利息是否明确 (4)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题目给出(注意印花税迷惑) (5)计算加计扣除 3.确定增值额——(1-2) 4.确定增值额与扣除项目的比率(3/2) 5.找税率 6.算税额 应纳税额=增值额×税率-扣除项目金额×速算扣除系数 (四)销售旧房具体扣除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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