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必背考点:行政管理的法律责任 时间:2017-08-25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网络 点击:300次 行政管理相对人违反税收法律制度的法律责任(★★)(09、12年单选;14年多选) 项目 违法行为 法律责任 税务登记 不办理(09、12) 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由税务机关提请工商机关吊销其营业执照 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 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处以2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未按照规定使用 可以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纳税申报 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 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2 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 000元以上l万元以下的罚款。 不申报,不缴或少缴应纳税款(偷税) 由税务机关追缴欠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欠缴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逃税与偷税(14) 纳税人采取转移或隐匿财产的手段,妨碍税务机关追缴欠税 以造假或不申报等手段,不缴或少缴应纳税款 抗税与骗税 暴力、威胁 由税务机关追缴税款(滞纳金),并处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骗税的在规定期间内停止办理 以假报出口或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出口退税款 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 由税务机关向纳税人追缴税款,对扣缴义务人处税款50%以上3倍以下罚款 【提示】滞纳金只是针对抗税行为追缴的,骗税行为无此项。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