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证券从业资格考试投资基金讲义:第六章(7)
时间:2018-10-12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30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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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资本充足率符合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有关规定; (2)有专门负责基金代销业务的部门; (3)最近3年内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 (4)负责基金代销业务的部门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人员不低于该部门人员人数的1/2,部门的管理人员已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熟悉基金业务,并具备从事基金业务2 年以上或在其他金融相关机构5 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公司主要分支机构基金销售业务负责人均已取得基金从业资格。 (三)证券公司条件:6点 (1)有专门负责基金销售业务的部门; (2)净资本等财务风险监控指标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3)最近两年没有挪用客户资产等损害客户利益的行为; (4)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正在被监管机构调查或者正处于整改期间,最近三年内没有收到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 (5)没有发生已经影响或者可能影响公司正常运作的重大变更事项,或者诉讼、仲裁等其他重大事项; (6)同“商业银行应具备的条件(4)”。 (四)证券投资咨询机构条件:8点 除前述基本条件外,证券投资咨询机构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有专门负责基金销售业务的部门; (2)注册资本不低于2 000万元人民币,且必须为实缴货币资本; (3)公司负责基金销售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已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熟悉基金销售业务,并具备从事基金业务2年以上或者在其他金融相关机构5年以上的工作经历; (4)持续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3个以上完整会计年度; (5)最近三年没有代理投资人从事证券买卖的行为; (6)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正在被监管机构调查,或者正处于整改期间;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 (7)没有发生已经影响或者可能影响公司正常运作的重大变更事项,或者诉讼、仲裁等其他重大事项; (8)同“商业银行应具备的条件(4)”。 (五)独立基金销售机构的条件: 1.独立基金销售机构的条件:8点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