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促进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南京片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最新发布)
时间:2019-12-19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网络 点击:300次
(一)加大赋能赋权力度 全面下放市级权限,支持片区管理机构对相关管理事项的批准方式进行优化调整。
(二)实施政策从优 重大改革举措优先在南京片区试点,优于本意见的政策举措,南京片区普遍适用。
(三)健全国际化商事法治体系 建设全国首个法治园区,加强商事裁判组织建设,健全民商事、知识产权等专业化审理机制和国际商事仲裁、调解等司法替代性解决机制。 支持律师事务所境内外合作或联营。
(四)进一步优化审批服务 扩大“信用承诺制”改革试点范围,推进“信用+承诺”绿色直通审批模式常态化、普惠制。 推动工程建设领域“设计人员终身负责制”,探索自审承诺制与信用管理联动体系等改革事项。 支持打造“区域评估”集成改革示范区。
(五)推动精细化市场治理 建立完善事前信用承诺、事中分类监管和事后联动奖惩机制,实现 联合监管、动态监管、信用闭环管理。 探索以大数据为核心的智慧化监管机制与方式,支持对市场主体等相关数据进行智慧化研究和开发。
(六)支持建设“研发特区” 赋予南京片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省级立项评审和市级认定权。推动扬子江生态文明创新中心争创国家技术创新中心。 支持龙头骨干企业提出重大前沿技术需求并组织联合攻关,重大项目“一事一议” 支持集成电路、生物医药类中小企业与对应产业链龙头企业 联合申报科技项目。
(七)促进国际研发合作 鼓励外资或外籍人才团队建设新型研发机构及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共享共用大型仪器设备及研发实验服务。 引导和支持新型研发机构、外资研发机构及其创新团队 参与市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项目,优先享受相关政策。
(八)加大知识产权应用和保护力度 支持设置专利、商标综合受理窗口及质押登记综合受理点。 推动中国(南京)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服务领域拓展至生物医药产业。打造全国知识产权金融创新发展试验区。 支持境外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依法设立办事机构,建立涉外经济活动知识产权审议机制。 探索激励创新的知识产权权益分配机制。
(九)加大重点创新项目支持力度 新引进的符合产业方向项目,可自主推进和协调落地。 建立南京片区科技创新专项工作协调机制,共同争取各级试点政策和项目。 新引进的应用场景建设项目优先在南京片区实施使用。 支持建立重点产业关键核心技术联合攻关“张榜招贤”制度。
(十)推动质量技术服务载体建设 支持建设国家智能测控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国家生物技术药物产业计量测试中心等面向全国覆盖全省的质量检测服务机构。 支持争创全国“标准化改革创新先行区” 。 支持成立检验检测认证行业联盟,推动检测认证结果互认互信。
(十一)打造“芯片之城” 支持集成电路产业园区载体建设,打造集成电路产业创新服务平台。 支持芯片设计与终端应用的联动发展。重点攻克EDA领域核心技术难点,增强EDA产业自主可控能力。 支持实施全产业链招引,挖掘创新应用领域。
(十二)打造“基因之城” (责任编辑:admin)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