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演出经纪人《政策法规及经纪实务》(大纲及考点)汇总(6)
时间:2020-01-13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300次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为规则。 考点6: 经纪人不得从事的行为(p29) 1:超越其核准的经纪业务范围; 2:隐瞒与经济活动有关的重要事项; 3:签订虚假合同; 4:采取胁迫、欺诈、贿赂和恶意串通等手段,促成交易; 5:伪造、涂改、买卖各种商业交易文件和凭证; 6:向当事人索取佣金以外的酬劳; 7:参与国家明确规定的违禁物品、专控商品及其他不允许经纪人从事经纪业务的经济活动; 8:兼职经纪人接受与所在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当事人委托,促成交易; 9: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考点7: 佣金的支付(p30)(法定的可收取佣金,注意保护自己的权益) 经纪人的佣金是委托人依照法律法规或者双方约定,因经纪人业务而支付经纪人的报酬,是经纪人从事经纪活动的合法收入,在性质上是经纪人劳动收入、风险收入和经营收入的综合体。 只有经纪合同中规定的经纪业务的委托方才有支付佣金的义务。经纪人可通过预收费用、预收佣金、签订“专有经济权合同”公证或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进行合同公证等措施防止佣金被甩。 考点8: 佣金与回扣、信息费(p30~31) 佣金的种类 法定佣金:是指经纪人从事特定经纪业务时按照国家对特定经纪业务规定的佣金标准获得的佣金。 自由佣金:是指在国家法律法规等没有明确规定佣金费率标准的市场上,经纪人按照其与委托人协商确定的佣金标准获得佣金。 1:佣金与回扣。佣金在产生的原因、作用的结果和作用的范围上与回扣相似,在所反映的经济关系和性质上与回扣不同。 2:佣金与信息费。信息费是因提供有价值信息而对信息提供者所支付的价款,是信息商品的销售收入。佣金与信息费在性质上是不同的。 第二节 演出经纪人 (p32~38) 考点1: 演出经纪人的概念(p32) 所谓演出经纪人,指在演出市场上为实现演出产品的交易进行中介服务并获取佣金的文化商人。 考点2: 演出经济活动管理(p35~37)(共同管理,不同分类)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