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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1)甲公司用于清偿债务的资产应予以终止确认的时点:2×20年7月10日。甲公司因该债务重组应确认的损益金额=1500+50+80—400—1000—46.8—1.8=181.4(万元)
甲公司会计分录:
借:应付账款(或长期应付款)1500
存货跌价准备50
其他综合收益80
贷:库存商品(或存货)400
其他债权投资1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46.8
——转让金融商品
应交增值税1.8
其他收益181.4
乙公司应确认的收益=951.8+360+46.8+498.6—1500=357.2(万元)
乙公司会计分录:
借:债权投资951.8
库存商品(或存货)36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46.8
坏账准备498.6
贷:应收账款(或长期应收款)1500
投资收益357.2
(2)丁公司豁免甲公司债务属于权益性交易。
理由:丁公司为甲公司的母公司,该债务重组实质上是丁公司以其投资者的身份向甲公司的权益性投资。
借:应付账款1100
贷:银行存款100
资本公积1000
【点评】本题在练习过程中,应注意以下问题:
(1)本题是债务重组准则进行重大修订后第一次出大题,单独出了10分的计算题,考核了最常见的混合重组,要求从债务人和债权人的角度分别进行处理。
(2)本题资料(2)貌似债务重组,其本质是权益性交易,考生应仔细辨别。
(3)本题难度不大,属于比较容易得分的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