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取得综合性项目政府补助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如果难以区分的,企业应当将其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进行-考呗网题库移动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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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1
解析:参考教材P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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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甲公司于2018年1月1日出售其所持联营企业乙公司30%的股权,取得价款3000万元收存银行,同时办理了股权划转手续。甲公司出售乙公司30%的股权后,对乙公司不再具有重大影响。剩余股权在2018年3月1日的公允价值为500万元,甲公司董事会对该部分股权没有随时出售的计划,将其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甲公司原所持乙公司35%股权系2016年1月1日购入,初始投资成本为2000万元。投资日乙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6000万元,除某项管理用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大于账面价值500万元外,其他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相同。上述无形资产自取得投资日起预计尚可使用5年,采用直线法摊销,预计净残值为零。
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按投资日乙公司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账面价值持续计算的乙公司净利润为1200万元,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下降减少其他综合收益100万元,无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
其他资料:
①甲公司在取得乙公司的股权投资前与其相关各方不存在任何关联方关系;
②甲公司对乙公司的股权投资未出现减值迹象;
③持有股权期间未发生任何内部交易;
④不考虑相关税费及其他因素。
要求:
(1)计算甲公司对乙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出售前的账面价值;
(2)计算甲公司2018年1月1日出售乙公司股权时应确认的投资收益;
(3)编制甲公司2018年1月1日与出售乙公司股权有关的会计分录。

简答题甲公司为商贸公司,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7年至2018年发生的与固定资产和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经济业务如下:
(1)2017年3月1日,外购一幢写字楼自用,以银行存款支付购买价款。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为100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1100万元。甲公司预计该写字楼可以使用40年,预计净残值为零,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
(2)2017年12月31日,该幢写字楼的公允价值为10000万元,预计处置费用为600万元,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为9420万元。甲公司预计使用寿命、净残值和折旧方法不变。
(3)2018年3月1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租赁协议,根据协议约定,甲公司将该幢写字楼整体出租给乙公司,租赁期2年,年租金300万元(不含税,税率为11%)。甲公司当日一次性收取2年租金666万元(含税)。甲公司所在地没有活跃的房地产交易市场,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
(4)2018年12月31日,该幢写字楼的公允价值为12000万元,预计处置费用为120万元,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为10680万元。甲公司预计使用寿命、净残值和折旧方法不变。
(5)不考虑除增值税以外的其他相关税费。
要求:
(1)编制2017年与写字楼有关的会计分录。
(2)编制与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会计分录。
(3)计算该幢写字楼自用及出租对甲公司2018年营业利润的影响金额(答案中的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

简答题甲公司为上市公司,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甲公司按净利润的10%提取盈余公积,销售价格均不含增值税。该公司内部审计部门2018年1月在对其2017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内审时,对以下交易或事项的会计处理提出疑问:
(1)2017年12月1日,甲公司与丁公司签订大型电子设备销售合同,合同规定甲公司向丁公司销售2台大型电子设备,销售价格为每台1000万元,成本为每台600万元。同时甲公司又与丁公司签订补充合同,约定甲公司在2018年6月1日以每台1030万元的价格回购。甲公司于2017年12月1日收到丁公司支付的2340万元存入银行。当日甲公司发出商品,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甲公司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  2340
  贷:主营业务收入  2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40
借:主营业务成本  1200
  贷:库存商品  1200
(2)2017年12月1日,甲公司与丙公司签订协议,采取以旧换新方式向丙公司销售一批A商品(非金银首饰),同时从丙公司收回一批同类旧商品作为原材料入库。协议约定,该批A商品的销售价格为200万元,旧商品的回收价格为10万元(不考虑增值税),丙公司另向甲公司支付224万元。12月6日,甲公司根据协议发出A商品,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价格为2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34万元,并收到银行存款224万元。该批A商品的实际成本为120万元。旧商品已验收入库。
甲公司的会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  224
  贷:主营业务收入  19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4
借:主营业务成本  120
  贷:库存商品  120
(3)甲公司2017年12月31日售出自行生产的大型设备一套,协议约定采用分期收款方式,从销售次年年末开始,分5次于每年年末收款,每年收取500万元,共计2500万元,成本为1500万元。甲公司发出商品时,其有关的增值税纳税义务尚未发生,在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发生有关的增值税纳税义务。该大型设备在销售成立日的公允价值为2000万元。
甲公司在2017年未确认收入,会计处理如下:
借:发出商品  1500
  贷:库存商品  1500
要求:根据资料(1)至(3),逐项判断甲公司会计处理是否正确;如不正确,简要说明理由,并编制有关差错更正的会计分录,综合结转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假定不考虑除增值税以外的其他相关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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