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房层数(层) 1~2 -考呗网题库移动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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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

厂房层数(层)

1~2

3

≥4

最小疏散净宽度(m/百人)

0.60

0.80

1.00

(二)首层外门的总净宽度应按该层及以上疏散人数最多一层的疏散人数计算,且该门的最小净 宽度不应小于1.20m。 四、厂房的疏散楼梯设置形式 (一)高层厂房和甲、乙、丙类多层厂房的疏散楼梯应采用封闭楼梯问或室外楼梯;建筑高度大 于32m且任一层人数超过10人的厂房,应采用防烟楼梯问或室外楼梯。 (二)室内地面与室外出入口地坪高差大于10m或3层及以上的地下、半地下建筑(室),其疏散楼梯应采用防烟楼梯问;其他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室),其疏散楼梯应采用封闭楼梯问。 (三)用作丁、戊类厂房内第二安全出口的楼梯可采用金属梯,但其净宽度不应小于0.90m,倾斜角度不应大于45° 。丁、戊类高层厂房,当每层工作平台上的人数不超过2人且各层工作平台上同时工作的人数总和不超过10人时,其疏散楼梯可采用敞开楼梯或利用净宽度不小于0.90m、倾斜角度不大于60°的金属梯。
五、封闭楼梯间和室外疏散楼梯的防火设置要求封闭楼梯间和室外疏散楼梯的防火设置要求应符合下表规定。 封闭楼梯间和室外疏散楼梯的防火设置要求

名称

防火设置要求

 

 

 

 

封闭
楼梯间

 

 

 

封闭楼梯问是在楼梯间入口处设置门,以防止火灾的烟和热气进入的楼梯问。其具体防火设置要求如下:
1.楼梯间应能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并宜靠外墙设置。靠外墙设置时,楼梯间外墙上的窗口与两侧门、窗、洞口最
近边缘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1.0m;
2.楼梯问内不应设置烧水间、可燃材料储藏室、垃圾道;
3.楼梯间内不应有影响疏散的凸出物或其他障碍物;
4.封闭楼梯问不应设置卷帘;
5.楼梯间内不应设置甲、乙、丙类液体管道;
6.封闭楼梯间内禁止穿过或设置可燃气体管道;
7.不能自然通风或自然通风不能满足要求时,应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或采用防烟楼梯问;
8.除楼梯间的出入口和外窗外,楼梯间的墙上不应开设其他门、窗、洞口;
9.高层建筑、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人员密集的多层丙类厂房、甲、乙类厂房,其封闭楼梯间的门应采用乙级防火
门,并应向疏散方向开启;其他建筑,可采用双向弹簧门;
10.楼梯问的首层可将走道和门厅等包括在楼梯间内,形成扩大的封闭楼梯间,但应采用乙级防火门等与其他走道
和房间分隔;
11.开向疏散楼梯问的门,当门完全开启时,不应减少楼梯平台的有效宽度;
12.建筑内的疏散楼梯间在各层的平面位置不应改变

 

室外疏

散楼梯

 

1.栏杆扶手的高度不应小于1.10m,楼梯的净宽度不应小于0.90m;
2.倾斜角度不应大于45度;

3梯段和平台均应采用不燃材料制作。平台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00h,梯段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0.25h;

4.通向室外楼梯的门宜采用乙级防火门,并应向外开启;
5.除疏散门外,楼梯周围2m内的墙面上不应设置门、窗、洞口。疏散门不应正对梯段

六、厂房的疏散门设置形式 厂房的疏散门,应采用向疏散方向开启的平开门,不应采用推拉门、卷帘门、吊门、转门和折叠门。除甲、乙类生产车间外,人数不超过60人且每樘门的平均疏散人数不超过30人的房间,其疏散门的开启方向不限。

参考答案暂无
解析:暂无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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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案例知识点及拓展】
基础知识点: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的工程选址,汽车库、修车库的消防车道,汽车库、修车库的防火分隔,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的消防设施设置部位
拓展知识点: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之间及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与除甲类物品仓库外的其他建筑物的防火间距,汽车库、修车库之间或汽车库、修车库与其他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可适当减小的前置条件
一、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的工程选址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不应布置在易燃、可燃液体或可燃气体的生产装置区和贮存区内。
二、汽车库、修车库的消防车道
(一)汽车库、修车库周围应设消防车道。
(二)除Ⅳ汽车库和修车库以外,消防车道应为环形,当设置环形车道有困难时,可沿建筑物的1个长边和另一边设置。
(三)头式消防车道应设置回车道或回车场,回车场的面积不应小于12m×12m。(四)消防车道的宽度不应小于4m。
(五)尽穿过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的消防车道,其净空高度和净宽度均不应小于4m;当消防车道上空遇有障碍物时,路面与障碍物之间的净空不应小于4m。
三、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之间及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与除甲类物品仓库外的其他建筑物的防火间距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之问及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与除甲类物品仓库外的其他建筑物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下表规定。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之间及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与
除甲类物品仓库外的其他建筑物的防火间距(m)

 

汽车库、修车库

厂房、仓库和民用建筑

名称和耐火等级

 

一、二级

 

三级

 

一、二级

 

三级

 

四级

一、二级汽车库、修车库

10

12

10

12

14

三级汽车库、修车库

12

14

12

14

16

停车场

6

8

6

8

10

注:1)高层汽车库与其他建筑物之间,汽车库、修车库与高层工业、民用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应按本表规定值增加3m。 2)汽车库、修车库与甲类厂房之间的防火间距应按本表规定值增加2m。 3)甲、乙类物品运输车的车库与民用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25m,与重要公共建筑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50m;甲类物品运输车的车库与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30m,与厂房、仓库的防火间距应按表规定值增加2m。 4)表中黑体字易为考点。
四、汽车库、修车库之间或汽车库、修车库与其他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可适当减小的前置条件汽车库、修车库之间或汽车库、修车库与其他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可适当减小,但应符合下表规定。
汽车库、修车库之间或汽车库、修车库与其他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可适当减小的前置条件

情形描述

防火间距

当两座建筑相邻较高一面外墙为无门、窗、洞口的防火墙时

 

当两座建筑相邻较高一面外墙比较低一座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屋面高15m及以下范围内的外墙为无门、窗、

洞口的防火墙时

 

防火间

距不限

停车场与相邻的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之间,当相邻建筑的外墙为无门、窗、洞口的防火墙,或比停车部位高
15m范围以下的外墙均为无门、窗、洞口的防火墙时

 

相邻的两座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当较高一面外墙的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墙上开口部位设置甲级防火门、
窗或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卷帘、水幕等防火设施时

 

 

相邻的两座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当较低一座的屋顶无开口,屋顶的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且较低一面外
墙为防火墙时

不应小于4rn

 

 

当两座建筑相邻较高一面外墙上,同较低建筑等高的以下范围内的墙为不开设门、窗、洞口的防火墙时

防火间距可
按规定值减
少50%

简答题五、汽车库、修车库的防火分隔
(一)汽车库、修车库与其他建筑物合建时,应符合下列要求:1.当贴邻建造时,应采用防火墙隔开;
2.设在建筑物内的汽车库(包括屋顶停车场)、修车库与其他部分之间,应采用防火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不燃烧体楼板分隔;
3.汽车库、修车库的外墙门、洞口的上方,应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宽度不小于1.0m、长度不小于开口宽度的不燃烧性防火挑檐;
4.汽车库、修车库的外墙上、下层开口之间墙的高度,不应小于1.2m或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宽度不小于1.0m的不燃烧性防火挑檐。
(二)汽车库内设置修理车位时,停车部位与修车部位之间应采用防火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不燃烧体楼板分隔。
(三)修车库内使用有机溶剂清洗和喷漆的工段,当超过3个车位时,均应采用防火隔墙等分隔措施。(四)附设在汽车库、修车库内的消防控制室、自动灭火系统的设备室、消防水泵房和排烟、通风空气调节机房等,应采用防火隔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50h的不燃烧体楼板相互隔开或与相邻部位分隔。(五)除敞开式汽车库、斜楼板式汽车库外,其他汽车库内的汽车坡道两侧应采用防火墙与停车区隔开,坡道的出入口应采用水幕、防火卷帘或甲级防火门等与停车区隔开;但当汽车库和汽车坡道上均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坡道的出入口可不设置水幕、防火卷帘或甲级防火门。
六、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的消防设施设置部位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的消防设施设置部位应符合下表规定。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的消防设施设置部位

设施名称

设置部位

室内、外
消火栓系统

除耐火等级为一、二级且停车数量不超过5辆的汽车库,耐火等级为一、二级的Ⅳ类修车库,停车数量不
超过5辆的停车场以外的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均应设置

 

 

自动灭火系统

 

 

1.除敞开式48汽车库、屋面停车场外,I、Ⅱ、Ⅲ类地上汽车库,停车数大于10辆的地下、半地下汽车
库,机械式汽车库,采用汽车专用升降机作汽车疏散出口的汽车库,l类修车库均应设置;
2.I类地下、半地下汽车库,I类修车库,停车数大于100辆的室内无车道且无人员停留的机械式汽车库
宜采用泡沫一水喷淋系统(配置供给泡沫混合液的设备后,组成既可喷水又可喷泡沫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采用低倍数泡沫(发泡倍数低于20);
3.地下、半地下汽车库可采用高倍数泡沫灭火系统(发泡倍数在201~1 000之间称为高倍数泡沫;高倍数
泡沫灭火系统在灭火时,能迅速以全淹没或覆盖方式充满防护空间灭火、并不受防护面积和容积大小的限
制,可用以扑救A类火灾和B类火灾);

 

自动灭火系统

 

4.停车数量不超过50辆的室内无车道且无人员停留的机械式汽车库可采用二氧化碳等气体灭火系统;
5.对于需要设置自动灭火系统的场所,除符合上述规定可采用相应类型的灭火系统外,应采用自动喷水灭
火系统:
6.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喷头应设置在汽车库停车位的上方或侧上方,对于机械式汽车库,尚应按停车的载车
板分层布置,且应在喷头的上方设置集热板;错层式、斜楼板式的汽车库的车道、坡道上方均应设置喷头

 

排烟系统

 

1.除敞开式汽车库、建筑面积小于1 000m2的地下一层汽车库和修车库外,汽车库、修车库应设排烟系统,
并应划分防烟分区;

2.防烟分区的建筑面积不宜超过2 000m2,且防烟分区不应跨越防火分区。防烟分区可采用挡烟垂壁、隔
墙或从顶棚下突出不小于0.5m的梁划分

消防应急照明和
疏散指示标志

 

除停车数量不大于50辆的汽车库,以及室内无车道且无人员停留的机械式汽车库外,均应设置

火灾自动
报警系统

除敞开式汽车库、屋面停车场外,I类汽车库、修车库,Ⅱ类地下汽车库、修车库,Ⅱ类高层汽车库、修
车库,机械式汽车库,采用汽车专用升降机作汽车疏散出口的汽车库,均应设置

简答题【案例知识点及拓展】
基础知识点:加油站的等级划分,加油、加气站的工程选址,加油工艺及设施的防火要求拓展知识点:加油加气站的灭火器材配置,加油站、加气站和加油加气合建站的释义
一、加油站的等级划分
加油站的等级划分应符合下表规定。
加油站的等纽划分

 

油罐容积(m3)

级别

 

总容积

 

单罐容积

一级

150<V≤210

V≤50

二级

90<V≤150

V≤50

三级

V≤90

汽油罐V≤30,柴油罐≤50

注:1)柴油罐容积可折半计入油罐总答积。2)表中数据易为考点。
二、加油、加气站的工程选址 在城市建成区(系指城市行政区内实际已成片开发建设、市政公用设施和公共设施基本具备的地区)内不宜建一级加油站、一级加气站、一级加油加气合建站、CNG加气母站。在城市中心区不应建一级加油站、一级加气站、一级加油加气合建站、CNG加气母站。
三、加油站加油工艺及设施的防火要求 (一)加油站的汽油罐和柴油罐(撬装式加油装置所配置的防火防爆油罐除外)应埋地设置,严禁设在室内或地下室内。 (二)储油罐应采用卧式油罐。 (三)加油机不得设置在室内。、(四)油罐车卸油必须采用密闭卸油方式。(五)进油管应伸至罐内距罐底50~100mm处。进油立管的底端应为45°斜管口或T形管口。进 油管管壁上不得有与油罐气相空间相通的开口。 (六)汽油罐与柴油罐的通气管应分开设置。通气管管口高出地面的高度不应小于4m。沿建(构)筑物的墙(柱)向上敷设的通气管,其管口应高出建筑物的顶面1.50m及以上。通气管管口应设置阻火器。当加油站采用油气回收系统时,汽油罐的通气管管口除应装设阻火器外,尚应装设呼吸阀。通气管的公称直径不应小于50mm。
四、加油加气站的灭火器材配置 加油加气站工艺设备应配置灭火器材,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每2台加气机应设置不少于2具4kg手提式干粉灭火器;加气机不足2台按2台配置。 (二)每2台加油机应配置不少于2具4kg手提式干粉灭火器或1具4kg手提式干粉灭火器和1具6L泡沫灭火器。加油机不足2台应按2台配置。 (三)地上LPG储罐、地上LNG储罐、地下和半地下LNG储罐、CNG储气设施,应配置2台不小于35kg推车式干粉灭火器。当两种介质储罐之问的距离超过15m时,应分别设置。 (四)地下储罐应配置1台35kg推车式干粉灭火器。当两种介质储罐之间的距离超过15m时,应分别设置。 (五)LPG泵和LNG泵、压缩机操作间(棚),应按建筑面积每50m2配置不少于2具4k9手提式干粉灭火器。 (六)一、二级加油站应配置灭火毯5块,沙子2m3;三级加油站应配置灭火毯2块,沙子2m3。加油加气合建站按同级别的加油站配置灭火毯和沙子。
五、术语释义 有关术语释义见下表。 术语释义

术语

释义

加油站

是指具有储油设施,使用加油机为机动车加注汽油、柴油等车用燃油并可提供其他便利性服务的场所

 

加气站

具有储气设施,使用加气机为机动车加注车用LPG(液化石油气)、CNG(压缩天然气)或LNG(液化

天然气)等车用燃气并提供其他便利性服务的场所

 

加油加气合建站

具有储油(气)设施,既能为机动车加注车用燃油,又能加注车用燃气,也可提供其他便利性服务的

场所

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