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某以赵某对其犯故意伤害罪,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因赵某妹妹曾拒绝本案主审法官王某的求爱,故王某在明知证据不足、指控犯罪不能成立的情况-考呗网题库移动版
二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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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徇私枉法罪
B.滥用职权罪
C.玩忽职守罪
D.帮助毁灭证据罪

参考答案A
解析:【考点】徇私枉法罪、法条竞合的处理
【解析】王某的行为显然是“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刑法》第399条,徇私枉法罪)。这一行为既触犯滥用职权罪。又触犯徇私枉法罪。滥用职权罪和徇私枉法罪之间存在普通条款与特别条款的法条竞合关系。由于《刑法》第397条明确规定:对于滥用职权罪和玩忽职守罪,“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所以,对于王某应该以特别罪名“徇私枉法罪”定罪处罚。帮助毁灭证据罪是帮助当事人毁灭证据,王某不是为了帮助赵某,而是为了陷害赵某,他显然不成立本罪。《刑法》第397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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