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2017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10)
时间:2017-04-12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30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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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在校生报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现场审核时,须提交此证明原件,复印件无效。 附件4
档案证明 姓名 ,性别 , 年 月 日出生,身份证号: ,其人事关系(档案)委托(由)我单位(机构)管理,档案号为: 。 根据本人人事档案记载: 第一学历(学位):学历: ,学位: , 年 月毕业于 。 特此证明。 档案托管机构盖章 年 月 日 注:档案托管仅限有档案保管权限的机构,如各大中专院校、各州、县、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国有大型企业等。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