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批次药品被查不合格 处罚标准来了(最新发布)(3)
时间:2020-12-14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网络 点击:300次
第二十条 《疫苗管理法》第八十条第一款“吊销药品注册证书,直至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等,并处违法生产、销售疫苗货值金额十五倍以上五十倍以下的罚款”适用以下裁量: 符合裁量规则从轻行政处罚情形的,从轻行政处罚,处违法生产、销售疫苗货值金额15倍以上26.7倍以下的罚款。 符合从重行政处罚情形的,处违法生产、销售疫苗货值金额38.3倍以上50倍以下的罚款。 不符合本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情形的,一般行政处罚,处违法生产、销售药品货值金额26.7倍以上38.3倍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一条 《疫苗管理法》第八十条第二款“并处违法生产、销售疫苗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三十倍以下的罚款”适用以下裁量: 符合裁量规则从轻行政处罚情形的,从轻行政处罚,处违法生产、销售疫苗货值金额10倍以上16.7倍以下的罚款。 符合从重行政处罚情形的,处违法生产、销售疫苗货值金额23.3倍以上30倍以下的罚款。 不符合本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情形的,一般行政处罚,处违法生产、销售疫苗货值金额16.7倍以上23.3倍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二条 《疫苗管理法》第八十条第三款“并处所获收入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适用以下裁量: 符合裁量规则从轻行政处罚情形的,从轻行政处罚,处所获收入1倍以上4倍以下的罚款。 符合从重行政处罚情形的,处所获收入7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 不符合本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情形的,一般行政处罚,处所获收入4倍以上7倍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三条 《疫苗管理法》第八十一条“并处违法生产、销售疫苗货值金额十五倍以上五十倍以下的罚款”适用以下裁量: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从轻行政处罚,处违法生产、销售疫苗货值金额15倍以上26.7倍以下的罚款: (一)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现违法行为前,主动投案并如实交代违法行为的; (二)符合裁量规则从轻行政处罚情形的。 符合从重行政处罚情形的,处违法生产、销售疫苗货值金额38.3倍以上50倍以下的罚款。 不符合本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情形的,一般行政处罚,处违法生产、销售疫苗货值金额26.7倍以上38.3倍以下的罚款。 |